進入7月份以來,全國範圍的治理公路超載超限行動全面展開。“治超”之後,公路運輸狀況如何?7月下旬,記者分乘兩輛運送蔬菜的超載貨車,從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出發前往浙江省,對公路長途貨運情況進行了跟車查訪。在三天兩夜的行程中,記者驚訝地發現,公路運輸中還存在着諸多怪現象。
怪現象之一:“治超”站點形同虛設
記者搭乘的兩輛超載貨車途徑甘肅、寧夏、陝西、河南、安徽、浙江等省區,沿途設有不少設施完備、規範的“治超”檢查點,但是由於“老天幫忙”,加之司機的“巧妙”算計,其中一輛超載車竟一次也沒有被沿途“治超”點檢查。
這輛超載貨車從蘭州市榆中縣一出發,天空就開始下起小雨。汽車行至甘肅省定西市境內,雨越下越大,貨車在盤山公路上艱難行進。記者爲貨車的安全捏了一把汗,可司機邢師傅卻顯得異常高興。記者正想問明原委,此時汽車恰巧經過定西市安定區312國道上一個由交警值守的臨時“治超”點。記者看到,在瓢潑大雨中,執勤交警已將設置的臨時路障裝入路邊停放的警車內。衆交警上車後,拉亮警燈,警車很快消失在茫茫大雨中。邢師傅告訴記者:“這個臨時治超點平時處罰非常嚴厲,很多司機都怕從這裏經過。今天運氣好,遇到下大雨,交警都回去了。”他還興奮地對記者說:“一下雨就沒人上路檢查了。我們跑運輸的,最愛下雨天。”
在一天一夜的行程中,大雨時斷時續。其間途徑甘肅、寧夏、陝西各省區近10個“治超”檢查站點,沒有受到任何的檢查,一路暢通無阻。
貨車進入安徽境內,天氣轉晴。雖然連夜行駛,車上的兩名司機輪番開車,但是畢竟一夜的顛簸,記者都覺得飢腸轆轆,疲憊不堪。然而,司機沒有任何停車吃飯休息的意思。直到上午11點鐘,我們纔在合肥東郊停下來洗漱、吃飯。休息的間隙,邢師傅告訴記者其中的玄機:前方道路上有一個非常“嚴格”的“治超”檢查站,如果恰好趕上工作人員休息的時候經過,就能避開檢查,避免罰款。邢師傅十分得意:“這條路我們都跑熟了,他們的作息時間我們能掌握。”在一旁的董師傅也對記者說:“其實每次拉貨出門的時候,我們就開始掐着手指頭算時間,趕到檢查站休息的時候,要麼就是上午11點半到下午2點鐘左右,要麼就是晚上5點半到7點左右,我們就穿過去。這幾個點,我們一路走一路算時間。這個時間掐得好的話就不會被罰款,要是抓住的話那可就慘了。”
約下午一點半左右,記者一行的貨車到達安徽省蕪湖“治超”檢查站。記者注意到,這個檢查站設施十分完備:提前一公里就有減速警告牌,路面有減速板,檢測站前的道路上安裝有隔離樁、引導牌,一臺地磅安裝在貨車經過的隔離樁之間,檢測站內卸貨區等配套設施也一應俱全。然而果然如車上司機所料,如此設施規範的“治超”站內竟空無一人,記者所乘的貨車沒有受到任何檢查就順利地通過了該檢查站。記者粗略估計,近5分鐘之內,通過該“治超”檢查站的貨車至少有20多輛。
下午的行程,司機們繼續用同樣的辦法仔細計算時間。傍晚約6點左右,記者一行的貨車同樣順利通過了設施完備但無人值守的從安徽進入浙江省的第一個“治超”點。
怪現象之二:超載罰款也能討價還價
記者搭乘的另一輛超載貨車從蘭州市榆中縣出發後,在甘肅定西市安定區十八里鋪遇到了第一個“治超”檢查點,這是一個由交警職守的臨時檢查點。司機按交警指示將車停靠在路邊,又被指示到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處停放的警車那裏辦理手續。記者跟隨司機來到警車旁。一位交警坐在車內搖下車窗,伸手要司機的駕駛執照。司機小心翼翼地問爲什麼,這位交警極不耐煩地回答:“超載!罰款200元!”而據記者觀察,這個“治超”檢查點沒有設置任何測量汽車載重的設備。
司機拿出運送蔬菜的檢疫合格證給交警看,以證明自己運送的是鮮活農產品。沒想到,這位交警顯得更加的不耐煩:“我不看檢疫證明,我不看這些東西。”
無奈,司機拿出記者事先提供的一份全國治超辦公室下發的《通知》給交警看。《通知》上明確指出:“各地公安、交通部門在路面執勤執法中,對運輸農產品的車輛不得隨意攔車檢查;對有超載行爲的,要教育後儘快放行。”但是,這位交警在仔細閱讀後,仍拿着《通知》對司機說:“你看,這上面寫的是‘綠色通道需要交通部門大力的支持和必要的幫助’。沒有說不讓對你罰款啊。”
經過司機的反覆交涉,這位交警終於讓步:“那就罰50元錢吧。”說完,把頭扭向車內,再也不理會司機。就這樣,原本要罰200元,經過一番交涉,最終以罰款50元了事。
貨車途經陝西310國道姜譚“超限”運輸檢測站時也遇到了同樣情況。在超限檢查中,路政檢查人員通過電子地磅檢測出貨車超限160公斤。貨車當即被要求停在卸貨場等待卸貨,並處以200元罰款。
記者下車亮明身份準備進行正常採訪,檢查人員立刻顯得十分緊張。該檢查站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本來超載應該就地卸貨的,鑑於這輛貨車超載量不大,就以批評教育爲主吧。於是,記者所乘貨車的司機很快拿到了剛剛被暫扣的行車手續,原本要被罰款200元的貨車,沒交一分錢罰款也順利地通過了“治超”檢查站。
怪現象之三:一車三標,多頭亂罰款
記者在隨車採訪中,一些司機向記者反映,同一輛貨車在交警、運管、路政等不同部門登記辦理相關證件,居然會出現不同的核定載重量。
山西籍司機賈師傅駕駛的是一輛青島產“解放GA5112”型載重貨車。他給記者出示自己車上的行駛證、營運證和養路費繳費單。記者看到,行駛證上面標的核定載重量是4.5噸,營運證上面的核定噸位是5噸,公路養路費交的徵收噸位又是6噸。賈師傅告訴記者:“現在開的車是2002年新買的,從汽車廠出來到上戶,同一輛車覈定了三個噸位,也不知道這是咋搞的。”
這位有11年駕齡的司機對記者說,最麻煩的是,在道路治超檢查中,各個部門只以本部門覈定的載重量作爲衡量是否超載的依據,其他部門的根本不認可。交警檢查時是按4.5噸處罰,路政部門要按6噸處罰,運管部門又是按照5噸進行處罰。賈師傅說:“應該把車輛的各個證件覈定載重量統一起來,該是多少就是多少。現在搞成這個樣子,司機都搞不清楚到底該拉幾噸貨了。”
記者在杭州筧橋蔬菜批發市場遇到一位姓謝的司機,他也遇到了同樣的困惑。謝師傅的車從甘肅省榆中縣出發到杭州,沿途交警、路政部門都以車輛超載、超限爲由進行多次罰款,一路下來,謝師傅總共因“超載超限”被罰款了4次,其中交警罰款3次,路政部門1次,合計550元。謝師傅告訴記者,其中在甘肅秦安縣的一次“罰款”最讓他氣憤。交警攔住他們的車後,本來要以“超載”爲由罰款200元。在謝師傅的再三求情下,交警指示謝師傅到路邊一個加水點去給車加水。據謝師傅講,當時他的車根本不需要加水,無奈之下,他還是交了50元“加水費”才得以放行。謝師傅對記者說,平常情況下,加水最多隻要10塊錢,但是在這裏以“加水”的方式罰款,花費比正兒八經的罰款少,算下來還是“加水”划算。不過交警和加水點聯合起來用這種方式掙“黑”錢,太沒有道理了。
謝師傅還告訴記者,各部門只以自己制定的標準爲依據進行處罰,對前面其他部門的處罰根本不予認可,還要重新處罰,以至於走了一路被罰了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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