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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腐敗黑幕重重--重慶市渝北區人民醫院三任院長前“腐”後繼的啓示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醫院在短短几年內,已連續三任院長“栽”在了“院長”的崗位上。現已退休的院長王朝陽在任時曾表示絕不做一件對不起組織的事。但是,他在任期間先後收受賄賂10餘次,款物共摺合人民幣7萬餘元。第二任院長李昭國上任伊始,就向上級表示要用好人民給予的權力。但是,他先後收受他人賄賂款物5.58萬餘元人民幣。第三任院長張斌上任僅僅幾個月的時間,又收受他人賄賂4.1萬元。三任院長相繼“落馬”,爲我們揭示出醫藥腐敗的種種黑幕以及藥品市場秩序混亂的狀況。
一任院長“吃”建設工程
1996年初,王朝陽擔任渝北區人民醫院院長之初,曾以醫術精、醫德高享譽渝北區,拒收上繳的錢物達十幾萬元。然而從1999年到2002年,短短三年時間,王朝陽就利用職務之便,在發包醫院集資房、高檔病房、住院部大樓維修等工程和購買藥品中,收受建築商以及藥品推銷商好處費7萬元。
1999年,渝北區人民醫院準備修建集資樓,渝北區第一建築公司項目經理張某某以“拜年”爲名給王朝陽送去2萬元現金,希望能參加投標。誰知渝北一建卻未中標,於是王朝陽就向張某某提出退2萬元,但張某某一再拒絕不收。除在工程中斂財外,王朝陽還在與安徽某藥業公司藥品購買中收受回扣1萬元。
嚐到甜頭的王朝陽一發不可收拾,不斷收取醫藥供應商和施工單位的錢財,直到今年3月5日被逮捕。因其主動退清了全部贓款,認罪態度好,被渝北區人民法院從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二任院長“吃”藥品採購
第二任院長李昭國於2003年任渝北區人民醫院院長,曾因醫術高明被喻爲渝北區的“李一刀”,但他也未能擺脫金錢的誘惑,利用職權先後收受供藥商好處費44000元,價值6500元的物品和付費旅遊5340元。
作爲區醫院藥品統一採購領導小組副組長的李昭國,與各大醫藥公司的業務員都十分熟悉。2003年春節和“五一”前後,重慶大華醫藥公司朱業務員先後送給他3000元和價值6500元的“足金”一塊。同年9月,李昭國調到渝北區中醫院任院長,主持全面工作並分管財務工作。同年10月,重慶大華醫藥公司的藥品在渝北區中醫院中標。爲表示感謝,朱某又送給李昭國4000元。此外,早在2001年就與李昭國建立起關係的重慶某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匡某先後多次送給李昭國現金共計15000元,併爲李昭國一家到昆明等地旅遊付費5340元。
今年2月21日,李昭國向紀委投案自首,供述了其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的事實,並退清了全部贓款。法院一審判處李昭國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三任院長“吃”供應商
在李昭國調走後,42歲的張斌成爲渝北區人民醫院院長。他採取了壓縮藥品供銷公司,重新確定藥品供應商的措施,從而爲他的滾滾財源打開了入口。
在重新確定藥品供應商時,張斌將一直在醫院做藥品業務的原供藥單位安徽仁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排除了。該公司業務員餘某某爲繼續與醫院做業務,於2003年11月通過朋友向張斌行賄1萬元。之後張斌答應讓餘某某掛靠其他公司銷藥到渝北區人民醫院,春節後爲其開通業務。張斌的措施起到了“殺一儆百”的效果,其他藥品供應商紛紛給張斌“進供”。長期爲該醫院供藥的重慶市國華醫藥有限公司、重慶巨琪藥品公司業務員匡某,就先後送給張斌15000元。除了藥品購買中收受回扣外,張斌還利用其兼任渝北區衛生局業務科長的職務之便,在爲個體醫生辦理行醫執照過程中,收受個體醫生好處費9000元。
今年7月30日,因張斌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態度好,渝北區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
前“腐”後繼背後的“潛規則”
三任院長都曾是醫術精湛、口碑好的“名醫”,第三位院長張斌還是衛生部門的“重點培養對象”,爲何都前“腐”後繼,以身試法呢?
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認爲,在當前藥品市場秩序混亂的情況下,藥品商爲了打開供貨渠道,最直接簡便的方法就是花錢行賄,這已經成爲醫療系統的“潛規則”。作爲“一把手”的院長們往往是各種藥商“重點進攻”的對象,加之又缺乏監督和制約機制,單憑院長個人的道德修養很難抵禦誘惑和“潛規則”。
據檢察機關調查,行賄費用在藥品商的開支裏佔了相當大的份額。在某藥品銷售商給總部發去的一張清單上,明確地記載着當年他銷售的藥品價格爲1000萬元,而他所支出的“臨牀開拓費”就有440萬元。渝北區某藥品銷售商當年其銷售額爲100萬元,而所謂“臨牀開拓費”支出就有30多萬元。實際上,“臨牀開拓費”就是行賄費用。
衛生部門的人士指出,藥品、醫療器械的採購公開化才能從根本上遏止醫藥腐敗現象,消除藥品商行賄的溫牀。因爲除院長之外,一些醫院的藥劑科、藥房主管也是藥商行賄的重點人物,一些大醫院的主任醫師開藥時,也會收到藥品供應商給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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