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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時間,趙縣中學今年考入本科三批(“本三”)院校的上百名學生手拿錄取通知書,心裏卻並不輕鬆——3年前,縣中自定“家規”並白紙黑字與學生簽訂“協議書”,如果考生三年後高考成績進入大學本科錄取分數線,就獎給每名學生1000元—4000元數額不等的“獎勵金”;而今,分數線超了,通知書到了,當他們到趙縣中學兌領“獎勵金”時,校方卻稱:錢只給考入“本二”以上的學生,“本三”學生的獎勵不給了。
三年前考得好就給獎勵
8月23日,記者來到趙縣採訪,趙縣中學今年考入“本三”院校的衆學生家長反映,2001年7月,該校招收高中生時分公費、自費錄取並自定“規矩”:想進該校學習的自費生,要按考分高低向校方繳納數額不等的費用,少則1000元,多的3000元、5000元,有的甚至達到上萬元。校方同時與每名自費生簽訂“協議書”,稱如果該考生2004年高考成績進入大學本科錄取分數線,學校就以當初入學時繳納費用的多少,按比例獎給學生1000元—4000元不等的“獎勵金”。
趙縣中學2001級共招12個高中班,每班或多或少都有自費生向校方交了錢,校方給了收據。一名姓王的學生家長稱,三年裏他分期向學校交了1.2萬元,“今年孩子考上了‘本三’院校,按協議約定,學校應該獎給4000元,可到現在一分錢也沒給。”
三年後“本三”生不獎了
高考分數線公佈後,便不斷有學生家長打聽“兌獎”的事,學校起初說,“本二”以上的肯定給,“本三”兌獎的事“再研究研究”。進入8月,考入“本三”學生的錄取通知書陸續收到了,家長們拿着協議書和通知書到學校兌獎,學校卻說,‘本三’學生的獎勵不給了。
家長反映,向學生承諾兌獎也僅僅是2001年該校一名姓鄭的校長在任時搞的惟一一次。家長們認爲,既然當初收了錢,也簽了協議,現在就該兌現承諾。“只獎‘本二’以上的,‘本三’難道就不是本科生?”
校方這屬於情勢變更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趙縣中學,該校政教處、教務處的人員均一再表示,只獎本二以上的,本三肯定領不到錢。記者從這些校方人員口中得知,今年12個高中班考入本三院校的學生至少有上百人。
該校政教處田老師稱,協議中三年前的說法現在不適用了,這屬於情勢變更。至於當年收上來費用的去向,他稱,這幾年蓋了教學樓、宿舍樓,還有徵地補償,錢都用了。
採訪中,該校教務處一名人士也向記者表示,這種做法是鄭校長在任時辦的,他現在退了,換成了白校長,如果想解決,除非讓鄭校長再回來當校長。他同時透露,當年(籤兌獎協議的事)是學校自己定的,上邊並不知道此事,本二以上的二三十名學生,24日就開始兌獎,本三學生涉及的人太多,要是隻有七八個人,還有希望,這事只能去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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