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組織部、人事廳、檢察院近日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2005年起,全省面向社會統一招考錄用檢察官和檢察機關工作人員。
據記者瞭解,山東各級檢察機關招考錄用檢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考試的內容方法,招考的程序步驟,體檢考覈標準等,按山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考錄用的筆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一組織實施,面試、考覈、體檢等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招考錄用工作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與全省國家公務員招考錄用工作同步進行。
爲切實防止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錄用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將實行省級統一招考,以確保各級檢察機關招考錄用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對未經統一招考進入各級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要按規定予以清理清退,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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