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建設可循環型經濟,美國從上世紀70年代末起制定了一系列能源政策,此後雖不斷調整,但其中心一直圍繞以下三點: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充分合理利用現有資源;鼓勵節能。
美國政府主要通過財政手段鼓勵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美國不僅撥款資助可再生能源的科研項目,還爲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項目提供抵稅優惠。2003年,美國將抵稅優惠額度提高到每千瓦時1.8美分。受惠的可再生能源範圍也有所擴大,從原來的兩種擴大到風能、生物質能、地熱、太陽能、小型水利灌溉發電工程等。
爲擴大可再生能源市場,美國採取政府帶頭的辦法。美國已經要求聯邦機構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在2011年達到總能耗的7.5%。2003年,美國根據《能源政策法》撥款3億美元,用於實施太陽能工程項目。根據這個項目,美國計劃在2010年前在聯邦機構的屋頂安裝2萬套太陽能系統。
在不影響環境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利用現有資源也是美國政府的一貫方針。水電目前佔美國能源產量的10%,也是其最大的傳統可再生能源。據報道,美國現有約7.5萬處堤壩,但只有約三分之一得到利用。美國去年撥款1億美元用於提高現有水電站的生產能力,爲水電站提供補貼,提高水電站發電量。煤是美國最豐富的傳統資源之一,近年美國提出了“讓煤更乾淨”的口號。美國計劃在2004年到2012年期間,每年撥款2億美元,用於減少煤電環境污染等技術的開發和相關工程建設。美國還確認了核能在能源結構中的重要地位。美國政府承諾爲建設更安全、更高效的新核電站提供貸款擔保。
節能是美國能源政策的另一大重要內容。美國《能源政策法》規定,在2004年到2006年間,每年撥款34億美元給地方州政府,用於舊家電回收和鼓勵購買節能新產品。美國還在法律中對一些耗能型商用和消費者產品設定了新的節能標準。這些產品包括變壓器、電風扇、自動售貨機、商用冷櫃和冰箱等。另外,美國還爲生產節能型家電的廠家提供抵稅優惠。同時,消費者購買節能設備也將獲得抵稅優惠。爲節省電力,美國政府還呼籲採用更先進的送電技術和更精確的計量手段。
石油是戰略性資源。爲節約石油資源,減少對石油的依賴,使能源來源多樣化,美國從石油消費大戶——汽車下手,鼓勵研發和使用新型可再生能源車輛。美國規定,購買燃料電池車等新型車輛的消費者可享受抵稅優惠。美國還鼓勵乙醇和氫電池的研發和生產,以便爲車輛提供新的燃料。美國規定,聯邦機構在2006年和2007年新購車輛中,應有5%爲氫電池車,此後這一比例應達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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