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22日,從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獲悉,自本月20日起天津開展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以來,截至昨日,由市、區兩級勞動保障部門組成的40個監察小組,已對本市98家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其中有一多半用人單位存在問題。
被勞動監察機構限期整改的63家用人單位存在最低工資沒有達到530元、以計件工資爲由月工資沒有達到最低標準、使用下崗職工不簽訂臨時勞動協議等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和家政、餐飲服務行業。
根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凡發現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福利待遇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問題單位,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並支付相當於應得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賠償金;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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