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孫衛軍):9月25日,天津大學與中國銀行天津南開支行舉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約儀式,天大的100多位貧困學子與銀行簽署了借款合同,這些學生的貸款也將按規定於國慶節前劃入天大帳戶,其他申請貸款的學生也將於“十一”長假後即簽署貸款合同並獲得貸款,這是自今年9月國家新的助學貸款政策實施以來,貧困學子與中國銀行簽定的第一批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標誌着新政策下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已正式啓動。
自國家新的助學貸款政策發佈以來,天津大學專門成立了學生貸款管理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與銀行協作,積極主動地與銀行交流協商,商討合作具體事宜。25日下午,天大與銀行舉辦簽約儀式,當場與首批100多名學生簽定借款合同,其他申貸學生也將於節後獲得貸款。
新出臺的助學貸款政策與往年相比有較大的不同,中國銀行被確定爲教育部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經辦銀行,貸款對象爲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貸款總額度按照當年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及每人每年6000元確定,較以往的助學貸款限額大爲擴展,使得更多的貧困學子均可申請到助學貸款,爲此,國家將專門下發教育部所屬高校年度貸款額度與經辦銀行明細。貸款學生的還款期限由原來的畢業後四年還清延長爲六年還清,並由原來的嚴格按年按季度定額還款,變更爲允許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還貸款本金,而且不再限制學生每次還款的金額,充分考慮到了學生就業前期一般經濟壓力較大無力立即還貸,經濟情況好轉後又想盡快還清貸款的實際情況;學生的貸款利息由原來的學生與財政各承擔50%,變更爲在學期間利息100%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貸款利息及逾期還款產生的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特別令貧困學子欣慰的是,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只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獲學校審覈通過後並由原經辦銀行辦理展期手續後,並可申請新的貸款,其原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亦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這一政策的施行,使得貧困學子本專科畢業後仍可在助學貸款的資助下攻讀研究生,不用再由於還款而放棄繼續攻讀學位的機會,充分體現了國家對貧困學子謀求長遠發展的深切關心。同時,新貸款政策也就違約學生公佈的作出了明確規定,貸款學生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與銀行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學生的情況,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新的助學貸款政策實施後,高等學校也較以往承擔更多的責任,體現了“風險共擔”的原則,國家規定高等學校須按全校當年實際發放的學生貸款總額的3%設立專項資金,作爲對銀行給予補償的風險補償金,用於分擔銀行方面的貸款風險。而且,待銀行將學生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劃入學校帳戶後,學校還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借款學生,並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學校還將作爲借款合同的介紹人蔘與合同的履行,負責開展對借款學生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還應建立借款學生信用記錄,協助銀行做好借款學生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由學校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定還款協議,待借款學生與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可爲其辦理畢業手續。
天津大學負責學生工作的老師介紹說,新的助學貸款政策進一步加大了對貧困學生的資助力度,考慮到了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貸方面的實際困難,並特別解決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貸款問題,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對貧困學子的關心與支持。以天大爲例,國家今年下發的貸款最高額度爲1440萬元,最多2400位學生可申請到貸款,全校的貧困學生全都可以在助學貸款的資助下完成學業,而以前每年最多隻能有800多位學生可獲得貸款。此外,畢業學生的還貸問題也一直是困擾我們的問題,每屆的借款學生畢業後,總會有部分學生因爲攻讀研究生與工作後暫時的經濟壓力等問題而不能按時還款,按照以前的政策,銀行將停止受理新的貸款申請,但很多新學生又急需貸款資助,這每年都給我們以很大的壓力。新政策出臺後,上述問題都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