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公司負責人5年前採取瞞報進口貨物價格,製作假報關手續的手段,偷逃稅款高達1630萬元人民幣。犯罪嫌疑人自感難逃法律的懲罰,於案發後潛逃,前不久終被公安機關抓獲。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受理此案後,及時對犯罪嫌疑人李某做出依法批准逮捕的決定。
犯罪嫌疑人李某,原爲北京中商紀河公司法人代表,於1997年10月與另一犯罪嫌疑人郭某(已判刑)以福興源(天津)國際貿易公司的名義,分別與施耐德(北京)電壓電器有限公司、施耐德(北京)低壓電器有限公司簽訂代理進口協議,李某在明知被代理進口的貨物綜合稅率爲30%以上的情況下,爲少交稅款,牟取暴利,採取瞞報進口貨物價格,製作假報關手續,向海關低報,將實際貨物總值7092萬餘元人民幣向海關申報爲1670萬餘元人民幣,從而偷逃關稅及增值稅共計163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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