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高自考學生張某(在逃)踢球時與他人發生爭執後,糾集段某等五名同學持鐵管將該人打得頭破血流。3日,段某等五被告人在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受審。據法官介紹,五被告人均來自偏遠地區,家屬每年要給他們交付高額學費。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五被告人非但不能認真學習,反而聚衆鬥毆,將人打傷。這不僅說明個別自考學生的素質亟待提高,而且也反映出目前針對自考學生的普法工作還比較薄弱。
本案公訴人在庭審開始後對五被告人提出指控,2004年3月25日下午,就讀於本市某學院的學生張某在該學院操場內踢球時,因與翟某相互碰撞而發生爭執。爲泄憤,張某糾集了被告人段某、王某、鞏某,以及劉某、武某等人慾報復翟某。段某被糾集後,分別打電話給被告人李某、樸某,以及吳某、李某某(均在逃),將他們糾集至張某宿舍內,並對報復翟某的細節進行了預謀。謀劃妥當後,被告人段某、王某與張某一起各持鐵管夥同被告人鞏某、李某、樸某等竄至學院操場,找到了翟某。而後,被告人段某、王某與張某一起持鐵管對翟某進行毆打。被告人鞏某、李某、樸某等人亦對翟某拳打腳踢。最終將翟某打得頭破血流。行兇後,段某等五被告人均逃逸。2004年5月19日和28日,公安機關先後將段某等五被告人抓獲歸案。此次庭審後,法庭將擇期對本案做出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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