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渤海銀行籌建方案已獲國務院批准
天津市政府日前正式宣佈,渤海銀行籌建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准。渣打銀行將可能作爲渤海銀行的第二大股東,擁有19.99%的股權。長期密而不宣的渤海銀行終於揭開了重重面紗,破繭化蝶。
有關專家認爲,渤海銀行的成立將在中國銀行業改革的歷史上留下濃重的一筆。渤海銀行的成立,不僅僅是銀行體制改革、銀行經營機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天津乃至環渤海地區經濟發展的需要。
經濟發展也需要中小型服務於區域性的銀行
對於天津這樣一個沉默已久的城市,渤海銀行的設立,意味着天津醞釀已久勾畫的北方金融中心的藍圖正在一步步實現,渤海銀行的成立是天津吹響的第一支號角。
自1996年國家“凍結”新建商業銀行之後,渤海銀行是現今獲准設立的第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也是第一家總部設在天津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對此,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馬君潞認爲:“首先渤海銀行的成立,這是銀行體制改革的需要。我國雖然已經成立了一些股份制的銀行,但總體來說還是國有銀行佔絕對的主導地位。我國的發展不僅需要國有大銀行,也需要中小型的服務於區域性的銀行。”
與已有中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渤海銀行是第一家在發起設立階段就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的中資商業銀行。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已經與渤海銀行籌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司簽署《框架協議》。
馬君潞分析說,渤海銀行是股份制銀行,而且一開始就引入了境外戰略投資者,通過外資的參股,引進國際現代商業銀行的先進機制和技術,優化股權結構,這也是銀行本身市場化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0世紀80年代是珠三角,90年代是長三角,現在環渤海地區已經成爲中國經濟發展的又一增長極。環渤海區域的發展,不能缺少金融服務業的支持。建立渤海銀行是加速環渤海地區的金融服務業的一個重要舉措。”馬君潞說,“天津有一個非常良好的發展金融服務業的基礎,本身就曾是北方的金融中心,只不過在計劃經濟時代天津的功能被邊緣化了,弱化了。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天津必須重新強化這個功能。”
渤海銀行將首先在天津開業,然後在包括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在內的全國主要經濟區域設立分行經營業務。
環渤海地區迅速發展需要渤海銀行
早在1997底,國務院就明確了天津的城市定位,即“天津是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要努力建設成爲現代化的港口城市和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中心”。近年來,天津市的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國民生產總值已連續10多年兩位數增長。但天津市的金融建設已相對滯後於經濟建設,金融體系和結構調整尚不能很好的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
首先是資金供求結構不合理,作爲經濟增長點的新興產業、新興企業所得到的資金支持有限,銀企資金供求結構不合理,限制了銀行信貸對經濟結構的調節功能;其次,環渤海地區商業銀行多爲分支機構,綜合服務水平、金融創新能力相對較低,難以滿足環渤海地區發展的需要。
從地理位置來看,環渤海地區正處在迅速發展的時期,環渤海地區僅有一家股份制銀行--民生銀行顯然不夠;從經濟發展來看,天津在老工業改造、產業升級後,投資了很多項目,在全球製造業中心向中國轉移的背景下,很多的跨國企業選擇天津作爲其生產基地,對資金的需求量很大。
馬君潞說:“要加快北方的發展,需要一個能支持環渤海地區經濟發展的現代商業銀行。”
渤海銀行將建設成爲現代金融企業
“渤海銀行以環渤海地區爲最初的市場切入點,建立一個合理化的公司治理結構,直接引進了國外的先進的風險調控理念,加上環渤海地區有相對充分的信息優勢,那麼在初期渤海銀行取得成功是毋庸質疑的。”
馬君潞肯定地說,“但是服務於環渤海地區只是渤海銀行的市場切入點,實際上銀行的發展有自身的規律,當渤海銀行取得初步成功之後,還會按照商業規律向全國發展,將來發展成世界性的跨國銀行也不是沒有可能。”
天津市市長戴相龍也表示,渤海銀行將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和中國銀監會關於新設銀行法人機構的要求,借鑑國內外商業銀行的經驗,引進國際現代商業銀行的先進機制和技術,優化股權結構,創新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組織結構,選聘優秀高級管理人才,把渤海銀行建設成爲產權明晰、治理完善、責任明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與國際規則和慣例接軌的現代金融企業。
馬君潞對渤海銀行的發展抱有很大的期望,這也是天津人對渤海銀行的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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