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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不久前審結了香港環球唱片有限公司訴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經授權免費在其經營的網站上提供歌曲下載侵犯著作權一案,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被判向香港環球唱片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六萬元。
2004年3月26日,環球唱片有限公司發現,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其經營的網站http://www.qdinfo.net上向公衆提供由李克勤演唱的“一生不變、後會有期、夏日之神話、大會堂演奏廳、月半小夜曲、深深深、眷戀”七首歌曲下載服務,但這七首歌與唱片公司製作發行的CD唱片中的歌曲完全一致,因此唱片公司認爲,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向公衆傳播,侵犯了上述曲目的錄音製作者權,給唱片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遂向法院起訴,請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和公開道歉。而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則稱上述歌曲的文件並非來自於“青島信息網”所在的主機,而是來自其他IP地址,不應對此負責。
環球唱片有限公司提供的證據表明,點擊http://www.qdinfo.net首頁中音樂欄目鏈接進入名稱爲“捷訊音樂聽吧”;點擊網頁上方的“男歌手”進入,再點擊“李克勤”鏈接,進入“李克勤歌曲列表”;頁面有李克勤演唱的“一生不變”等七首歌曲以及由李克勤演唱的其他歌曲,上述歌曲可供網絡用戶在線收聽也可以下載到網絡用戶的計算機中收聽;在下載上述七首歌曲時,顯示上述文件來自於www.qdinfo.net,上述網站頁面的下方均標有“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版權所有”的字樣。
法院經查證實,被告網站確爲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所有。同時,法院認爲,環球唱片有限公司對上述錄音製品,享有許可他人通過網絡向公衆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任何未經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衆宣傳上述錄音製品,均構成對原告錄音製作者權的侵犯。青島捷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歌曲的文件來自其他服務器的證據,因此認定所有涉案歌曲都是來自於被控侵權網站,應爲其行爲承擔相應的責任;其次,法院認爲,即使文件來自其他服務器,但“青島信息網”主動向不特定網絡用戶提供了上述歌曲的在線收聽和下載,而非網絡用戶自主搜索;再者,一般網絡用戶收聽或下載歌曲時,只會認爲是從被控網站獲得,並不會注意相應的文件來自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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