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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華 |
全國政協副主席。
男,漢族,1937年5月出生於上海,祖籍浙江舟山,大學學歷。
1947年隨全家遷居香港。1960年畢業於英國利物浦大學,獲海事工程理學士學位。其後,在美國通用有限公司及家族公司任職。1969年返港處理家族集團生意。1985年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1992年被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華社香港分社聘為首批港事顧問。1992年10月任港英政府行政局議員。1995年12月任全國人大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1996年12月11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中當選,同年12月16日被國務院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1997年7月1日就職。2002年2月28日當選連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同年7月1日就職。2005年3月10日,董建華在香港宣布,他已正式向中央政府提出辭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職務。3月12日,在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董建華被增選為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同日,國務院批准董建華辭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職務,於2005年3月12日離職。
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2005年2月增補為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