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6日發佈《關於當前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舉措,包括規範住房貸款、完善信息發佈機制等措施,以加強市場監管和監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首先是合理規範投資行爲,堅決抑制投機炒作。在堅持市場化的前提下,主要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進行規範和引導。上海各商業銀行要進一步規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嚴格防範地產信貸風險,在繼續爲羣衆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提供信貸支持的同時,對個人住房消費貸款的抵押成數、優惠利率以及辦理轉按揭的間隔時間等作出調整,進行必要的限制,以抑制投機性購房的貸款需求。對個人購買的住房(含存量住房),凡居住不滿一定年限出售的,按國家和上海有關規定調整現行財稅政策。
二是繼續完善新建商品房網上備案制度。在深化完善現行制度基礎上,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誠信體系建設,嚴厲查處網上虛擬交易、哄擡房價的行爲,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
三是完善存量房交易信息服務平臺。提升服務能級、優化辦理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爲市民提供“一條龍”服務,保障交易安全,同時加強對存量房市場的監管。四是繼續加強市場信息工作。在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重點分區域、分價格段歸集商品住房價格信息;在市場信息發佈中,提供市民關心的中低價普通商品住房和配套商品房的相關信息。通過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披露,進一步提高市場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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