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個市選舉,一位代表將鉛筆磨成小塊,夾在指縫裏,偷偷劃了反對票。我有一位基層人大代表朋友,事先把信封剪個小口,然後將鉛筆裝在裏面,筆尖露出一點,在選舉時趁人不注意,偷偷在選票上打了×。”來自山東的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對記者講了這樣兩個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
讓他欣慰的是,從8日開始,至少在全國人大的會議上,想投反對票和棄權票的代表再不用如此偷偷摸摸了。
8日上午,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在這一辦法的附件中,明確寫明:無論是投贊成票、反對票還是棄權票,都需要填寫選票。這一規定改變了過去等額選舉過程中投贊成票不需要動筆的做法。根據新的辦法,不劃票就是廢票。
全國人大8日通過的辦法還首次明確了按表決器採用“無記名”方式,消除了少數代表按表決器的疑慮。
“這是一個進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說。
王全傑代表更看重這一改變對於各地尤其是基層選舉的示範作用,認爲此舉有助於保證人大代表在選舉、表決時不受干擾、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願。
早在2003年首次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時,王全傑就與33名代表聯名提出了關於改進選舉和表決方式的議案。
選舉和表決是民主政治的最基本手段。王全傑說:“贊成不用填寫選票,反對或棄權才動筆的方式,形式上雖是無記名投票,但只要一動筆,就意味着要麼是棄權,要麼是反對。衆目睽睽之下,代表真實表達自己的意見尤其是反對意見,會受到很大影響。”
王全傑代表說:“我們國家民主進程非常快。這次通過的辦法還規定,會議選舉時,會場設立祕密投票處。如果有條件,應該進一步改進,比如設計好投票路徑,使任何人必須經過祕密投票處才能投票。”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呂忠梅代表說:“以前,有人把代表身份更當成一種榮譽,覺得手中設計得很特別的選票有收藏價值,所以不投票,把選票帶回家了。還有的很不嚴肅認真,隨便劃兩下,這也是無效票。”
“從法理上看,代表投票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爲,而是履行憲法賦予的法定職權,體現參政議政的職能。代表消極行爲即是一種不作爲。”呂忠梅代表說。
“無論是贊成、反對,還是棄權,大家都做同一樣的動作,都要劃票,這對代表而言首先就是一種公平選擇。”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毛壽龍說,民主的投票基礎是個人,而不是集團,應該體現對代表個人意志的尊重。
“民主體現在每一個具體程序設計之中。這種民主程序的細節變化,使民主變得更生動,更具可操作性,更能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的民主權利最終實現。”毛壽龍教授評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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