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輟學的女兒
“她人聰明,成績好,老是年級的前幾名。”初一時,佘華容輟學,“上訪和申訴把家裏的錢都花光了。”14歲時,小叔帶她到深圳打工
佘華容坐在父親的病牀前,左手長久地與父親的手緊握在一起。在這11年中,父女倆僅見過幾次面。
就在幾天前,她還見到了闊別11年的媽媽,並接受了母親的懷抱和眼淚。但她拒絕談及當時的感受,並把頭長時間扭向病房白色的牆壁。
這個中等個頭、染着栗色頭髮的18歲姑娘身着牛仔服,一根手指上戴着細細的一枚戒指。她現在廣東東莞一家電子廠打工。
在何場村九組佘家土坯房的東間內,貼滿一牆的獎狀,它們都屬於童年的佘華容。
19歲姑娘李倩清楚地記得佘華容。在臺嶺中心小學時,李上六年級,佘上五年級,她們都是學校少先大隊的中隊長。“她人聰明,成績好,老是年級的前幾名。”這個身材高挑、穿着時尚的高三女生由衷地誇獎佘華容。李倩的家在雁門口鎮上,做着食雜店的小生意。
“但她家出了事後,就沒有人願跟她做朋友了,大家都不跟她說話、玩,她自己也不受說話了。”李倩說,如果她能一直上學,一定能夠考上大學的。在佘華容此次專程回來見母親及迎接父親出獄之前,李以爲佘已經結了婚、生了孩子。
佘華容也記得李倩,同樣誇李聰明、優秀,並特別留意地聽記者說李倩現在是“學校的小記者,今年就要參加高考”。
上到初一時,佘華容因家貧輟學。“上訪和申訴把家裏的錢都花光了。”佘樹生說。
當時的雁門口中學校長郭志勇回憶說,佘華容入學時被爺爺領着來到學校,請求減免學雜費,後來郭簽字爲她免了90元的雜費。佘華容給他的印象是拘謹、膽小、可憐。
但不久佘華容還是輟學。“鎮裏的一位新任領導認爲殺人犯的女兒不應該享受減免學費的待遇。”佘華容的大伯佘鎖林介紹說。
14歲時,在爲佘華容辦理了一張18歲的假身份證後,小叔將她帶到深圳打工。“她在廠裏整天也不說話,我爲了照顧她儘量跟她在一個廠,但她好像並不願理睬我,甚至想躲開我。”佘梅林說。
佘華容的所有“家當”都在工廠宿舍裏,幾年她都不願回一次家,這次回鄉佘華容請了15天的假。在那家電子廠,除吃住外,她每月大概能拿到四五百元錢,一天往往要工作10個小時,有時要工作14個小時。
小叔佘梅林注意到侄女跟父親在一起的日子顯得很開心,“你看她,時時都在笑,話也說得多了。”
佘祥林在與記者對話時,感慨自己失去了勞動能力,以後只能靠閨女了;佘華容也向記者說,現在她是自己養活自己,以後就還要考慮養活父親。
佘樹生則憤懣地說這起冤案不僅毀了他一個兒子,還毀了他聰明的孫女的前途,“沒有讀書,這一輩子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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