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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大代表”:桑粵春橫行霸道的保護傘
對外,桑粵春是一個令人肅然起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可是對內,他卻以吉港集團爲依託,建立了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集團。他通過賄賂少數政府和司法部門工作人員,編織關係網,以尋求庇護;培植親信骨幹,利用黑惡勢力尋釁滋事,傷害報復職工羣衆,掩蓋欺世騙局。
這個家族式犯罪團伙的內部分工明確,有的負責搞公關,疏通司法部門和政府部門;有的充當打手,負責保安,維護企業內部秩序;有的負責“法律事務”,包括對外打官司、阻止職工上訪、向政府施壓等。這個龐大的犯罪機器在幾年時間裏製造出一幕又一幕醜劇和鬧劇:
1998年8月,桑粵春來到吉港集團下屬的長春市天禾府酒店,讓酒店經理將女服務員劉某叫到包房內,進行調戲和強姦。2000年5月,桑粵春指使劉鵬舉等人威逼法官王某解凍吉港集團賬戶,王某以打電話爲由逃出吉港集團,劉鵬舉帶人驅車追趕,將王抓到某派出所,謊稱其撞傷了吉港集團的保安。
2000年5月19日,桑粵春指使幾十名打手將4名上訪職工代表打傷,造成數百名職工靜坐示威,堵塞道路交通近3個小時。2001年,吉港集團拖欠鐵道部十三局500餘萬元工程款一審敗訴,桑粵春賄賂法官,在超過上訴期後立案,枉法將欠款總數降至10餘萬元。同一年,吉港集團拖欠房租幾百萬元敗訴,桑粵春咆哮:“我是人大代表,你們給我滾出去!”將法院執行人員趕出大門。據公安部門統計,幾年來,數十家企業和個人狀告吉港集團公司欠款,但多數以敗訴告終,即使勝訴也無法得到執行。
2002年2月20日,桑粵春和家人在大連國際機場無故辱罵並毆打機場服務人員。桑粵春叫囂道:“我是全國人大代表,我就打人了,你們敢把我怎麼樣?”並掏出人大代表證示威,搶走了機場工作人員的證件。事後,桑粵春以全國人大代表的名義,在全國人代會上提出議案,國家民航總局專門組成調查組調查此事,否定了桑粵春的議案。
同年,桑粵春爲了掩蓋罪行,指使桑粵萍將吉港集團及下屬公司的126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全部撕毀焚燒。吉林省公安廳和長春市公安局聯合組成“3·28”專案組,對桑粵春團伙進行立案偵查。桑粵春極爲不滿,在吉港集團內部成立“3·29”工作組,有組織進行對抗,不僅銷燬、藏匿有經濟問題的賬簿,還找來顧問研究對策,向省市領導寫控告信,稱專案組“破壞企業穩定和發展”,並以全國人大代表的名義發送《緊急呼籲書》、《給領導的求救信》。
每逢召開全國人大會議,桑粵春都要僱專人抓拍他和各級領導在一起的照片。吉港集團爲此還辟出一間“榮譽室”,專門展示他大會小會的“成果”。有了這些照片,桑粵春就可以編造很多無中生有的故事,來嚇唬和欺騙別人謀取私利。知情者稱,其實桑粵春有很多次被繩之以法的機會,都因爲他的人大代表身份和背後的關係網而不了了之。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桑粵春不是黨員卻領導着吉港集團黨委,一般人想見他要經過四道關卡:大門警衛、樓門警衛、樓層警衛、貼身警衛,規格之高令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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