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悲情出手
種種跡象顯示,中建兩行最近一批分行行長請辭或被免職絕非偶然。而不久前發生的建行張恩照“事件”,更讓問責制的真正推出變得刻不容緩。
“兩家銀行正處於股改上市的關鍵時刻,人事改革顯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中總行的一位高層告訴記者,其實總行一直在致力於這項改革,甚至對總行總經理、分行行長一級高管的社交圈都有嚴格限制,但效果並不明顯,因此推出了更爲嚴厲的問責制。
中行辦公室主任王兆文告訴記者,中行在人力改革中已經有引咎辭職制度,其中包括了責令辭職、引咎辭職、免職和職位調整,只是一直沒有很好地執行。
“由於制度不明朗,實行垂直管理的銀行體系沒有對這類問題引起足夠重視。”中行北京分行的一位副行長感嘆,近段時間來,國有銀行大案要案頻發,屢禁不止,更牽涉大量高管犯罪,“到了該下決心的時候了”,否則將積重難返。
新上任的建行董事長郭樹清下定決心,要用鐵的紀律和鐵的規章制度強化問責。5月23日,郭樹清親自簽發了《關於追究案件發生機構及其上級機構領導人員責任的規定》,實行領導人員失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制度,“包括總行董事長、行長、監事長在內的各級領導人員,如果嚴重失職,導致轄區內發生案件或違規問題,將要求其本人引咎辭職”。
據瞭解,此次中行被免職的20名分行行長都是因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了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其主要集中在東北、廣東、山西、河北、深圳等地。
建行的情況同樣如此。
建行“下課”的四位省分行行長及一位副行長所轄的地區都系案件多發區,2004年建行75%的大案要案都發生在這5個分行,佔全行案件總數的41%,佔所有涉案金額的91%。
“這麼高的案發比例,這5家分行成爲建行的重災區,拿它們‘開刀’自然順理成章。”建行北京分行行長張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其實,早在今年2月,銀監會就責令建行對這幾個地區進行專項治理整頓。
“今後金融業將逐步實施問責制,使之成爲一個常規,並逐步延伸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期貨、基金等其他領域。”中行的這位高層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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