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雙刃劍”
無疑,國有銀行實施嚴格的問責機制是一大進步,對銀行高管違規能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問責制屬於內控體系的範疇,國有銀行強化行級管理人員的行政問責制度,督促他們更加勤勉、盡責地擔負起領導和督導重任,從而有助於改善銀行的公司內部治理環境,增強海外投資者對國內金融機構的信心。”人大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評價道。
但是,“問責制就好比一把雙刃劍,也容易引發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中行這位高層不無憂慮地表示,再者,目前在引咎辭職適用標準方面太過模糊,一些細則需要進一步量化,容易導致隨意性風險,應該針對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而定。
對此張民持有相同看法,他認爲,凡事物極必反,一些分行行長爲了逃避“問責”會想盡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來達到考覈標準。
張的擔心不無道理。一直以來,不良貸款幾乎是考覈分行行長的一個“鐵”指標,來自銀監會的最新調研結果顯示,當前,一些國有銀行爲了完成不良資產比例下降的任務,把不良貸款人爲調整到正常貸款,而且問題極爲嚴重。
“加大問責制之後,行長們尤其是分支行行長對降低不良貸款普遍感到壓力比較大,要麼貸款滯後反應,要麼掩蓋。”銀監會的一位人士向記者證實,造成貸款風險分類偏離的關鍵原因在於銀行高管人員趨利避害的內在動力,由於監管當局和各行上級行對不良貸款有嚴格的限制,包括撥備和處理銀行高管人員等,所以銀行高管人員存在把不良貸款調整爲正常貸款的強大驅動力。
這位人士告誡,過於嚴厲的問責會導致“過度監管”現象的出現,從而引發更嚴重的金融風險。
“‘過度監管’是現代及未來金融業所面臨的最大、最難以規避的風險,而金融銀行的信用風險排在第二位,金融公司治理風險排在第三位,作爲全球監管最嚴厲的幾個國家之一,中國金融界應該建立一種生態制衡機制。”
比較現實的作法是,“改變分行行長‘坐鎮一方,掌管一切’權力過大的局面。”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負責人認爲,“銀行應該形成‘垂直管理爲主,橫向管理爲輔’的現代管理模式,再造一個與國際銀行先進管理模式接軌的新銀行。”
據他介紹,交行正積極進行管理結構改革,將現有的20多個部門或撤或並,整合成8大總部,各分行也將按照這8大總部的模式調整機構,接受總行8大總部的管理,真正形成專業化管理。
“最近銀行業出現了一些醜聞和重大案件,主要是我們的信用文化和管理制度出現問題,好人主義盛行,有章不循,規章制度不能與時俱進。”劉明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國銀行業要想規避風險,成爲國際上有競爭力的銀行,必須加大改革力度,引進戰略投資人才和專業人才,完善管理制度,建設企業信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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