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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老太太的病房裡鍋碗瓢盆樣樣齊全
年過七旬的孫老太太,因為堅持認為醫院對她進行了錯誤的醫治,導致她現在還沒有擺脫病痛,所以拒絕出院,在朝陽醫院第一住院部的510病房裡,一住就是四年多。
今天是法院要求她限期搬出期限結束後的第一天。今天上午,記者打電話給孫老太太時 ,她說在問題沒有解決前決不會騰房。
現場
病房當家 鍋碗瓢盆樣樣齊全
昨天晚上,記者在朝陽醫院看到, 在510病房10平方米左右的房間裡,擺放著兩張床、一個衣架,衣架上掛著很多毛巾。孫老太太告訴記者,一張床是醫院的,另外一張是她家人後來搬來的,因為她需要陪床。
在黃色的寫字臺上,是一臺15英寸的舊電視。在房屋左手邊另外一個衣櫃上,放著電飯鍋、炒鍋等廚房用具,鍋裡還煮著飯。櫃子裡放著油鹽等調料和一個已經蔫了的茄子,地上還有一捆蔥。而在窗戶上,還擺著一個養著幾尾金魚的魚缸,旁邊一張方桌,有一袋剛買的西紅柿。
孫老太太說,她這四年來基本上以這裡為家,晚上會出去遛彎鍛煉身體,周末的時候會偶爾回六裡屯的家。三個閨女和一個兒子還有侄女會輪流來陪伴她,並給她做飯。
緣起
醫患糾紛 患者四年拒絕出院
孫老太太的兒子告訴記者:2001年3月21日,母親因為聲音嘶啞到朝陽醫院檢查,在醫生的建議下住院手術治療。同年6月份,因為認為醫生在治療中有過失行為,孫老太太和醫生發生矛盾。
她認為根據自己的狀況,不能用手術進行治療,應該采取其他措施。而在手術之後,直到今天她的病情沒有好轉。所以,他母親拒絕出院。
起訴
長期佔用 醫院要求患者騰病房
2004年,朝陽醫院將孫老太太起訴至朝陽法院,要求她騰房。
朝陽醫院認為:孫老太太於2001年3月21日因病住院治療,經醫院精心治療,已達到出院條件。醫院於2001年6月6日向孫老太太下達出院通知,要求其出院,但被拒絕。
經過審理,朝陽法院認為孫老太太是基於醫療服務合同關系,入住到病房。現由於雙方出現醫療糾紛,院方已經明確表示不願再給孫老太太進行治療,醫療服務合同目前已經無法繼續履行,所以判決要求騰房。而對有爭議的問題應另行解決。
孫老太太不服判決,上訴到二中院,後經調解達成以下協議:孫老太太騰房,而醫院免除其自2001年6月7日至2005年3月12日的住院費用。日前,朝陽法院已下發了強制執行書,要求孫老太太搬出醫院。現在,孫老太太已將醫院告上法庭。
院方說法
長期佔用病房 影響醫療秩序
朝陽醫院醫政處的同志在接受采訪時說:『孫老太太確實住在醫院裡四年多,長期無理佔用病房,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
而醫院黨辦的一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醫院真的是本著救死扶傷的原則來對待病人的,現在病人不走,給醫院帶來了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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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糾紛如何維權
北京大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雲提醒廣大患者,如果認為醫院的治療存在問題,可以通過以下三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①直接和醫院進行協商,就相應的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②到主管的醫療衛生部門提起行政訴訟,采取行政處罰。
③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進行判決,要求醫院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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