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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緣何如此青睞火電廠
爲什麼定州市政府這麼支持這一項目,定州市委宣傳部給記者的一份《繩油村問題真相》第一段這麼講述的:“2001年10月25日,定州電廠開工慶典……歷史不會忘記,人民不會忘記,13年求索路上的艱辛,13年望眼欲穿的渴盼——蔭庇後代子孫的一件大事今日夢圓。”
2004年11月17日的《定州日報》頭條報道中定州市發展計劃局局長何福順這樣說,“定州電廠是國家級大項目,對我市經濟具有第一拉動作用,項目完全竣工後,年產值可達到40億元左右,稅金4億元左右。僅明年可實現稅金2億元,可佔財政收入的25%左右。電廠建設可以改寫定州的歷史,可以改變百萬人民的命運。”
在此篇文中,開篇寫道:“幾天來,全市各級各部門繼續對繩油村部分不清真相村民在灰場非法聚集表示憤慨,紛紛聲討個別別有用心者的不法行爲。”
記者看到的定州市委、市政府2004年4月10日的《關於優化發展環境加快電廠灰場建設的通告》也證明了在過去政府和部分村民之間矛盾已經無法調和:“全村520戶有518戶支取了徵地補償款,在全村正氣不斷上升,邪氣不斷下降的時候,個別幕後操縱者又在製造謠言,蠱惑羣衆。徵地款發放是經過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造謠者的險惡用心,就是要製造混亂。當前,保證電廠如期發電,保證灰場建設儘快入場建設,迫在眉睫,如果影響了灰場的進場施工和電場正常發電,定州百萬人民也不答應。我們鄭重宣佈:任何企圖以無理要求,甚至過激行爲阻撓灰場的行爲都是違法的,對那些膽敢以身試法,破壞定州發展環境建設的人,我們將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定州官方:追捕兇手,也要追究村民個別人的違法行爲
2005年6月14日下午,定州市委宣傳部會議室。
定州市委宣傳部部長任振焦首先對記者表示,“此前的北京某家報紙的報道是失實的,對黨和人民極不負責任的。其中引用《河北青年報》的報道也是以訛傳訛,誘導羣衆。”
但這篇報道具體到哪些細節有問題,這位部長一直沒有回答。
對於“6·11”案件的看法,任振焦表示,“老百姓首先是受害者,但他們前因是違法的,國華定電已經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村民們阻撓已經構成了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他們不離開這塊土地,目的是想要更大的補償。其實是在補償問題上,已經很照顧他們,按照基本農田的補償標準給予了村民。爲什麼不能把所有的錢都給村民,這譬如我們創造了100元的價值,但工資就是30元這樣一個道理。”
對於這件案件的進展,他給了記者一份《關於“6·11”案件的簡要情況》。根據這一材料的介紹,“已經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對村民進行了補償,並已經發放到位。但是極少數別有用心的村民私慾膨脹,製造謠言,蠱惑羣衆,鼓動部分村民在灰場阻撓施工,搭建窩棚,晝夜聚集,達14個月之久,致使電廠400多噸的粉煤灰無處存放,嚴重影響了電廠的正常生產秩序。更有甚者,還利令智昏,兩次煽動、組織部分村民到北京上訪,並衝擊中南海、新華門,其中首要分子和少數鬧事者已經構成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在此期間,定州市委市政府多次派出工作組,深入現場做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但都無濟於事,問題始終無法解決。”
此前已經有邢會強等三人因聚衆上訪分別被判2-3年有期徒刑,而繩油村“6·11”血案出了以後,政府將對繩油村採取怎樣的解決途徑?
定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黃宏京對記者談了他的看法:“首先是儘快破案,追捕兇手,但還要追究個別帶頭鬧事者的法律責任,他們聚衆上訪鬧事,還有很多人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
而在6月14日下午,定州市委宣傳部專門放給記者的一個電視專題,他強調,“看了這個專題片什麼都明白了”。片中說,“個別人目無法紀,不與黨支部、村委會、工作組配合,利令智昏,隨意提出非分要求,甚至任意編造謊言,煽動蠱惑羣衆,與政府和全市百萬羣衆對抗,已經達到不能容忍、不可理喻的程度。”
定州市原市委書記、市長爲什麼被免職?是否免職就意味着一切問題就解決了?
這位副部長說,該是誰的問題都會追究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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