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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若干意見》對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有哪些新要求?
盛華仁: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方面,《若干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認真落實法律規定的立法制度,繼續推進立法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要逐步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發揮好全國人大在調整社會利益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進一步貫徹立法法的規定,採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案,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前,要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
二是進一步健全監督機制,完善監督制度,改進和加強監督工作。明確人大監督要遵循堅持黨的領導、集體行使監督職權、不包辦代替的原則。按照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思路,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專題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和法規備案審查等形式,改進和加強監督工作。對“一府兩院”工作既要監督又要支持。要推進司法機關啓動內部監督機制,暢通法律規定的再審渠道,促進司法公正。
三是規範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制度,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要求專門委員會對其他國家機關起草的法律案提前介入,瞭解起草的進展和動態,提出審議報告。初次審議後,有關專門委員會參加法律委員會的統一審議。要大力開展調查研究,跟蹤督查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和專題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協助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
四是建立和完善若干具體工作制度,促進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範化。一要改進會議制度,進一步完善常委會全體會議和委員長會議的報告形式,明確彙報重點,提高議事效率和議事質量,不斷改進全國人大會議的議事制度和組織工作。二要健全信訪工作制度,加強信訪動態綜合分析,做好信訪件交辦、督辦工作。三要建立全國人大代表培訓制度,有針對性地組織好培訓。四要加強常委會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充實專業人員,完善人大機關爲代表、爲會議服務的各項制度,擴大人大機關與黨委、政府、司法機關之間的幹部交流,有計劃地組織年輕幹部到基層掛職鍛鍊。
記者:怎樣把《若干意見》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
盛華仁:中央在轉發《若干意見》的通知中指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學習貫徹《若干意見》的重要性,吃透精神,掌握實質,把思想統一到文件精神上來,並自覺地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切實在貫徹落實上下工夫。我們將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全國人大機關幹部,深入學習《若干意見》。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誌和互聯網等多種途徑,有效地開展宣傳工作,使全社會更多地瞭解、支持人大工作。
爲了貫徹落實《若干意見》,我們在充分調查研究和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關於加強和規範全國人大代表活動的若干意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信訪工作若干規定》、《關於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的若干意見》等5個相關工作文件,從工作層面上提出了落實《若干意見》的具體措施和辦法。這些文件已經委員長會議原則同意。我們還將制定若干具體措施和辦法。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法工委、預工委、辦公廳各局室和所屬單位,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若干意見》和5個相關工作文件。機關各部門和各單位正在對照文件分解任務、確定目標、落實責任,並將在實踐中繼續總結經驗,提出補充或修改意見,不斷完善各項工作制度。
記者:地方人大怎樣學習貫徹落實《若干意見》?
盛華仁:中央《通知》和《若干意見》對堅持和完善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具有普遍指導意義。中央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若干意見》,地方各級人大在學習貫徹落實中央《通知》和《若干意見》時,應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學好文件。要通過各種途徑,採取各種形式,組織好學習,提高認識,振奮精神。我們準備在近期舉辦省級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座談會,學習文件,交流情況,進一步統一思想。
二是搞好服務保障。爲全國人大代表提供服務和保障,不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人大機關的任務,也需要地方各級人大的支持和配合。地方人大常委會及其辦事機構要按照《若干意見》的要求,建立機構,落實人員,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好、安排好代表視察、專題調研、考察、代表小組活動以及信訪件轉辦等各項服務保障工作。
三是參照辦理。雖然《若干意見》主要規定的是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但對於地方各級人大都有借鑑、指導意義。各地人大可根據十六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重大部署,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在同級黨委領導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貫徹執行《若干意見》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把人大工作提到一個新的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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