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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發出通知,轉發了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近日,記者就《若干意見》有關情況,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祕書長盛華仁。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若干意見》出臺的背景和起草的情況。
盛華仁:《若干意見》是在我們黨高度重視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高度重視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高度重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新的歷史條件下起草和出臺的。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體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羣衆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5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經歷了建立、發展和不斷完善的過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任務越來越繁重,人大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我們研究解決。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都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持、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去年9月紀念全國人大成立50週年時,胡錦濤總書記和吳邦國委員長分別發表重要講話,對進一步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做好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作了全面、系統、深刻的論述,要求我們更好地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與時俱進。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後,我們圍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進行調查研究。吳邦國委員長親自帶領調查組,先後到福建、廣東、寧夏、陝西、江蘇等地進行調研,聽取全國人大代表和各地人大常委會的意見。常委會其他領導同志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在此基礎上,起草了《若干意見》初稿,發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討論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今年2月,我們將徵求意見稿送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徵求意見,並據此反覆作了修改。5月,黨中央討論並批准了《若干意見》。
在起草《若干意見》過程中,我們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認真總結多年來人大工作的實踐經驗,明確了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若干意見》是當前一個時期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的指導性文獻,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記者: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應當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盛華仁:《若干意見》一開頭就提出必須遵循的三項原則:
第一,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人大工作的政治性很強,做好人大工作,必須始終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社會主義的政治方向。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是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證。西方的多黨輪流執政不適合中國國情。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自覺接受黨的領導,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爲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爲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員,並對他們進行監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還必須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第二,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民主集中制既是國家政權組成的基本原則,也是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人大及其常委會主要是通過會議形式,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集體決定問題,集體行使職權。在審議議案的過程中,每位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各抒己見,充分發表意見;在認真審議的基礎上,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只有嚴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才能保證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的決議和決定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並具有極大的權威。
第三,必須堅持走羣衆路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先進性和生命力,在於它深深植根於人民羣衆之中。這一制度的最大優勢是密切聯繫人民羣衆,必須把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作爲人大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只有走羣衆路線,堅持以人爲本,切實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使人大工作順應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貼近民生,才能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永遠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以上三條,是全國人大成立5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實踐經驗的總結,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則,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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