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近日做客央視新聞會客廳欄目。鹿心社在節目談訪中指出,徵用農民土地補償標準確實存在着普遍較低的現象,引發徵地問題的矛盾有四個方面。
鹿心社介紹說,最近十年如果算農村耕地的大帳來講,每年都以幾千萬畝的速度在減少,這個減少有四方面的原因,一個是按照國家的生態環境建設的要求,生態退耕,原來是耕地,現在要栽樹種草。第二個就是,按照農業政策,來進行農業結構調整。原來是種糧食的,現在搞果樹了。第三種是每年發生的自然災害,由於災害的損毀,損毀了耕地。第四種就是我們各類的非農業建設佔地。我想大家最關心的是各類非農業建設佔地,這些年平均下來,大體上每年200萬到300萬。
鹿心社說,農民是靠土地作爲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土地是他生活的來源,生產的依託,如果把土地佔掉,不給農民合理補償,不安排好他們的生產生活,等於剝奪了農民的生產生活出路,那必然引起被徵地農民的不滿,必然激化社會矛盾,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
鹿心社同時指出,現在我們徵用農民土地補償標準確實存在着普遍較低的現象。要解決現在徵地問題的矛盾,我還是要搞清楚引發這些矛盾的原因,我們做過分析,概括起來大概有這麼幾個方面:第一個,就是徵地的目的性,徵地爲了公益性,公益性徵地,這個目的性界定得不是很清楚,所以過量地徵了農民的土地。
第二個,就是說我們現在對農民徵地的補償辦法是按照計劃經濟時期按這個土地或者耕地平均的農業年產值的倍數來計算的,這個算出來大家知道,一畝地種糧食,一年也就收個幾百塊錢,不管你是十倍、八倍多少倍,算出來不會太高,這個辦法不合理。
第三個,就是把農民的地佔了之後,不光是給錢的問題,還有生產出路,他不能拿着錢坐在那個地方不幹事,但是大家知道,現在國有企業的職工都在下崗,那失地的農民對他安排什麼樣的生計確實困難。
第四個就是在徵地的時候,對農民或者是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尊重不夠,所以要針對存在的這些原因,分別採取對策。國務院去年出臺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這裏面就採取了一些措施,比方說要完善對被徵地農民的補償辦法,我們提出一個重要的原則,要保證被徵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鹿心社介紹稱,應該說這是去年10月做出的決定,到現在才半年多,效果還是相當不錯的,緩解了現在徵地矛盾的突出問題。
國土資源部執法局張運動處長表示,現在這個土地違法的數量長期以來是居高不下,比如說去年土地違法的件數是8萬多件,前年是12萬多件,雖然減少了4萬件,它仍然是8萬多件,這個數量還是比較大,原因很複雜,根本是個利益的問題。張運動說,解決的思路是有疏有堵,疏就是完善土地管理的各項制度,堵就是對這個土地違法行爲堅決地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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