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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啤酒甲醛含量是否超標的爭論終於在昨日畫上句號:國家質檢總局的公佈抽查結果表明,中國啤酒甲醛不超標。這個結論是在抽查了221種啤酒產品的基礎上得出的,其中包括國內136家企業生產的157種啤酒,以及產自美國、德國、日本等10個國家的64種純進口產品。
權威部門作出的結論打消了人們心頭的疑慮,但是,“甲醛風波”帶來的影響卻不會立刻散去。回顧這一事件的整個發展過程以及它所暴露出來的一系列問題,其中很多地方值得我們總結和深思。
匿名信引發市場恐慌
“甲醛事件”源於一封匿名信。
6月15日,一位自稱啤酒研究工作者的讀者向《環球時報·生命週刊》反映:“早在幾十年前,很多國家就已經禁止在啤酒中添加甲醛。我國不僅沒有這樣的規定,而且啤酒加甲醛在業內還變成了一個心照不宣的行規。爲什麼?原因只有一個,甲醛太便宜了!”
該報在7月5日刊登的報道中稱,上世紀70年代後,隨着工藝的發展,德國等歐洲國家相繼禁止在啤酒裏使用甲醛,甲醛已經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確定爲可疑致癌物。這篇報道這樣寫道:“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副理事長、國家啤酒綠色標準課題組負責人顧國賢教授指出,現在有些大啤酒廠如燕京等,也已經不用甲醛了。不過,衆多的中小啤酒企業依然在產品裏普遍使用甲醛。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祕書長杜律君告訴記者,就產量比例來看,95%的國產啤酒都加了甲醛。”
隨後啤酒中甲醛超標的消息像傳染病一樣,在市場上開始流傳,恐慌與疑惑在消費者心頭蔓延。消息傳到國外,日本和韓國政府對從我國進口的啤酒採取緊急措施。韓國食品醫藥安全廳7月11日下令,要求有關方面緊急收回並檢測今年進口的中國啤酒。該部門計劃對收回的中國啤酒,以及未來所有從中國進口的啤酒進行甲醛含量檢測。而據日本共同社12日報道,日本衛生部部長已要求從中國進口啤酒的廠商對啤酒進行甲醛含量檢測。日本還要求中國政府對有關中國出口到日本的啤酒含有甲醛的報道進行調查。
資料顯示,自2002年以來,我國啤酒產量已連續3年居於世界首位。目前,我國啤酒年出口貨值約7600萬美元。啤酒行業已成爲我國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
受事件影響,國內啤酒上市公司股價大幅波動,其中燕京啤酒股價在7月13日大跌9%。雖然“甲醛事件”發生不久,尚沒有啤酒銷量受到影響的數據,但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承認,事件“在消費者中引發了對啤酒產品的恐慌”。
國內三大啤酒巨頭青島啤酒、燕京啤酒和華潤啤酒紛紛反駁,稱報道嚴重失實,三家公司早已不用甲醛作爲穩定劑,“國產啤酒95%加甲醛”的報道缺乏事實依據。然而,作爲利益相關者,三大啤酒巨頭的澄清並沒有打消市場和媒體的疑慮。在門戶網站加入進來轉載相關消息後,“甲醛事件”愈炒愈烈。
在整個事件中,對添加甲醛是否有害的觀點分成兩個陣營。一種認爲只要不高於一定標準,甲醛對身體就無害。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所田棲靜認爲,中國啤酒的甲醛殘留量基本上都在限量以下,飲用是安全的。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專家胡國棟表示,甲醛是細胞代謝的正常產物,廣泛存在於天然食品中,啤酒中的甲醛含量屬於低範疇,對啤酒甲醛問題不應做過多渲染。
另一種觀點認爲甲醛是一種毒品,啤酒中絕對不應添加。金威啤酒董事長葉旭全則呼籲,現在是下決心從行業標準上嚴禁生產添加甲醛啤酒的時候了,儘快制定嚴禁在啤酒中添加甲醛的行業標準纔是根本出路。
權威部門出面“救火”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爭論中消費者不知道該相信誰,由權威機構給個說法的呼聲越來越高。
昨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了啤酒中甲醛含量專項抽查結果,認爲國內生產的啤酒甲醛含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有關規定,消費者可以放心飲用。
在這次抽查中,8家中國名牌企業的23種產品,甲醛含量檢測值在0.10~0.56毫克/升之間;抽查的其他國內企業的134種啤酒產品的甲醛含量均低於0.9毫克/升。所有檢測樣品不僅大大低於我國《發酵酒衛生標準》中規定的甲醛限量要求,而且還低於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的飲用水質量安全指南中甲醛含量≤0.9毫克/升的限定。
而在此前一天,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也正式發佈了公告。協會認爲,只要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在生產中添加甲醛的啤酒就可以放心飲用。衛生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05年3月14日公告發布的GB2758-2005《發酵酒衛生標準》中,新列入的啤酒“甲醛”殘留量指標爲≤2mg/L。長期以來,我國啤酒的“甲醛”殘留量基本都在限量以下。
協會稱,目前我國的大型啤酒企業都已應用PVPP、單寧和硅膠等加工助劑替代甲醛的生產工藝來提高啤酒非生物穩定性。該協會鼓勵所有的啤酒生產企業,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控制甲醛使用量,進而逐步不用或少用甲醛助劑。
權威部門的解釋消除了消費者的迷惑。不過“甲醛事件”對啤酒企業、特別是中小啤酒企業的影響是否就此結束則尚不明朗,因爲對在啤酒生產過程中可以用甲醛的權威說法,業內反對的聲音猶存。
事件之後的反思
雖然在權威部門澄清後,“甲醛事件”已暫告一段落,但業內人士認爲,這一事件以及近來有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問題,值得人們深思。首先,在“甲醛事件”中,某些媒體存在過度渲染和炒作之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呼籲,媒體應認真謹慎報道食品質量安全衛生問題,杜絕惡意炒作,更好地維護我國食品在國際上的形象,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其次,政府處理危機的反應速度還需進一步提高。“甲醛事件”在7月5日首次被曝出,但國家質檢總局15日才公佈抽查結果。從危機出現到權威部門公開表態,其間相隔10天時間。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食品衛生法律專家孫東東認爲,在公共食品安全問題上,政府應該建立一個包括信息發佈在內的應急機制,以便快速處置類似“甲醛事件”這樣的突發事件。
他說:“目前我國食品法規和相關標準體系建設滯後,以及對食品的檢查力度和處罰力度不夠,導致今年以來社會上產生了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機。如果有關部門對一些事件作出的反應不夠及時,社會公衆不能迅速得到權威部門的釋疑,則在一定程度上會加劇這種危機感。”
此外,建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也應是頭等大事。中信證券食品行業研究員喬百君認爲,“甲醛事件”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國尚未建立完整健全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其實啤酒中所含的微量甲醛,對人體根本構不成影響,即使食用也不會產生危害,但是由於公衆不清楚,看到媒體的報道後自然會盲目恐慌。
喬百君說:“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標準這一問題,才能避免類似甲醛事件的重演,但這需要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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