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來,天津市一直積極穩妥地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到目前爲止,已有90%多的職工與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
在推行人員聘用制過程中,各單位都努力建立各具特色的用人和分配機制,主要採取了科學設崗、競爭上崗、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妥善安置未聘人員、搞活內部分配以及加強考覈管理等多項措施。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強化了競爭激勵機制,爲事業單位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