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獲悉,今年1至6月份,天津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通過對用人單位的書面審查、專項執法檢查、舉報投訴專查和日常巡視檢查等各種形式的監察執法活動,先後檢查用人單位36691戶(次),涉及勞動者227.45萬人。通過監察執法,共責令用人單位爲4.86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補發15.53萬人的工資等待遇1892.47萬元;督促357戶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611戶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7300.53萬元。處理違反職業資格證和職業培訓的單位22戶,取締非法職業中介機構83家。責令用人單位退還收取勞動者的風險抵押金7.34萬元。
據瞭解,今年是《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頒佈實施的第一年,也是本市勞動保障部門確定的加大勞動保障監察維權執法年。爲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拖欠剋扣職工工資,損害職工接受培訓權益,侵害職工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的補償權益,瞞報繳費基數和人數以及騙取社會保險費等欺詐行爲,作爲執法監察的重點。通過執法檢查,糾正和處理了一些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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