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9月1日正式頒佈實施,爲了給廣大羣衆全面解讀這一條例,本網記者採訪了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就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解答。
1、制定《條例》的目的是什麼?
爲了規範房屋權屬登記行爲,保障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2、《條例》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登記。
3、什麼是房屋權屬登記、房屋權利人?
《條例》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對房屋所有權、房屋他項權等房屋權利進行記載、公示的行爲。
《條例》所稱房屋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房屋他項權等房屋權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4、房屋權屬登記的原則和效力是什麼?
當事人設立、轉讓、變更和終止房屋權利,應當依法申請房屋權屬登記。
房屋權屬登記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法律保護。未經登記的房屋不得轉讓。
5、本市房屋權屬登記的主管部門?
市房地產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權屬登記和管理機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工作。市房地產管理局可以委託市或者區、縣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事務。
6、誰可以提出房屋權屬登記申請?
當事人應當依照《條例》規定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提出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也可以委託代理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委託代理的,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7、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使用什麼名稱?
自然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使用的姓名,應當與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一致。
法人、其他組織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
8、共有房屋如何申請權屬登記?
共有的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房屋權屬登記。
9、房屋共有人取得什麼樣的權屬證書?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將房屋權屬共有情況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後,向房屋共有人分別核發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證由佔有房屋份額最大的共有人持有,或者由房屋共有人協商確定持證人;其他房屋共有人持有房屋共有權證。
10、當事人不得申請房屋權屬登記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不得申請房屋權屬登記:
(一)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二)不能提供有效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的;
(三)屬於違法建築或者臨時建築的;
(四)房屋權利被依法限制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申請登記的情形。
房屋滅失的,不得申請房屋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和他項權登記。
11、對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的要求?
申請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按《條例》規定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提交有關登記文件。登記文件用外文書寫的,還應當提交中文譯本。
申請人提交登記文件齊備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受理登記申請,並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日爲受理日。登記文件不齊備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受理登記申請,並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文件。
12、房屋權屬登記的審覈程序是什麼?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對登記申請的審覈。經審覈符合登記規定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將房屋權屬有關事項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房屋權屬登記申請的受理日爲登記日。
經審覈不符合登記規定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在規定期限內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13、在什麼情況下,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在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將房屋權屬登記內容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14、房屋權屬登記簿可以查詢嗎?
市房地產管理局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屋權屬登記簿,並實行公開查詢制度。
15、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哪些內容?
房屋權屬登記簿應當記載下列內容:
(一)房屋權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二)房屋的坐落;
(三)房屋的面積、設計用途;
(四)房屋他項權事項;
(五)房屋權利被限制事項;
(六)房屋權利登記日期;
(七)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期限、面積和用途;
(八)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的換髮、補發事項;
(九)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
16、房屋權屬登記簿的效力是什麼?
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未經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更改。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應當與房屋權屬登記簿的記載一致。記載不一致的,以房屋權屬登記簿爲準。
17、房屋權屬登記簿內容能否更改?應當遵循什麼程序?
(1)房屋權利人認爲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覈。確有錯誤的,應當對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的內容予以更正,並書面通知房屋權利人;沒有錯誤的,應當作出不予更正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2)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發現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將需要更正的內容書面通知房屋權利人。房屋權利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提出異議。逾期不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的內容予以更正,並書面通知房屋權利人。
18、什麼是異議登記?有什麼效力?
房屋所有權的利害關係人認爲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人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以提出異議,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異議申請的當日,將異議申請人和異議事項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
在異議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期間,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暫不辦理轉移、變更和他項權登記。
19、什麼是異議登記失效?
異議申請人應當在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與房屋權利人達成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並通知房屋權屬登記機關。逾期未達成協議也不申請保全的,該異議失效。
20、房屋權屬證書破損或滅失的怎麼辦?
(1)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破損的,房屋權利人可以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換髮。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在換髮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前,應當收回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
(2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滅失的,房屋權利人可以持在本市主要報紙刊登的滅失聲明,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補發。自補發之日起,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作廢。
21、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記載有錯的怎麼辦?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記載內容有錯誤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書面通知房屋權利人將該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交回。
房屋權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交回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的,由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公告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作廢。
22、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如何辦理協助執行事項?
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對已登記的房屋採取限制轉移、限制設定他項權等措施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決定書載明的房屋權利人、範圍、內容和期限等,在房屋權屬登記簿上記載。
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決定書載明的房屋權利人、範圍和內容不明確的,或者與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書面告知有關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
23、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交費嗎?
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交納登記費和證書工本費。
24、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中的義務是什麼?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知購房人。
25、物業管理服務用房辦理權屬登記嗎?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應當一併申請登記,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在房屋權屬登記簿上予以記載。
26、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土地使用權證書;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六)地名證明;
(七)房屋測繪成果報告。
27、集體土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申請初始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在集體土地上依法建設的非商品房屋和在宅基地上建設的農民住宅房屋,房屋權利人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土地使用證件;
(四)建房批准文件;
(五)房屋測繪成果資料。
28、初始登記的辦理時限?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覈,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通知房屋權利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29、在什麼情況下應當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已登記的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轉讓房屋所有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共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已登記的房屋,因繼承、接受遺贈等原因或者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致使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取得房屋權利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30、申請轉移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房屋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合同或者法律文書、其他文件;
(五)登記規範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公證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公證文書。
申請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村民委員會的同意證明文書。
31、轉移登記的辦理時限?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覈,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通知房屋權利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32、在什麼情況下,房屋權利人應當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已登記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權利人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一)房屋權利人更名的;
(二)地名更名的;
(三)配偶之間房屋登記權利人變更的;
(四)房屋共同共有與按份共有之間轉換的;
(五)因翻建、改建致使房屋狀況發生改變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房屋設有他項權的,同時辦理房屋他項權變更登記。
33、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房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與變更事實有關的證明文件。
34、變更登記的辦理時限?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變更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覈,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通知房屋權利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35、什麼是房屋註銷登記?
因拆除、倒塌等原因致使房屋滅失的,房屋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及房屋滅失的證明材料申請註銷登記。
36、房屋註銷登記有那些情況?
(1)房屋被依法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除後三十日內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2)逾期未申請註銷登記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可以依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房屋滅失證明文件將註銷事項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原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
(3)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作出判決、裁定、決定致使房屋所有權終止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將註銷事項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原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
37、註銷登記的辦理時限?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註銷登記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原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
38、第三十九條設定、轉讓、變更、終止房屋的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申請房屋他項權的設定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
39、申請他項權設定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房屋他項權設定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的合同;
(五)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40、申請他項權轉移、變更、註銷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房屋他項權轉移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房屋他項權證書;
(五)證明房屋他項權發生轉移、變更或者終止的文件。
41、申請房屋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土地使用權證書;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房屋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和施工總承包合同;
(六)抵押合同;
(七)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42、申請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權轉移、變更、註銷登記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權轉移、變更、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登記證明;
(四)證明抵押權發生轉移、變更、終止的文件。
43、他項權登記的辦理時限?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房屋他項權登記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對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通知房屋他項權人領取房屋他項權證書或者登記證明;對房屋他項權註銷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原房屋他項權證書或者登記證明作廢。
44、房地產開發企業對辦理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有影響嗎?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期房,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的同時,應當辦理預售登記。未經預售登記的,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
45、辦理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有什麼效力?
(1)購買期房的購房人爲了保障其將來取得房屋所有權,限制房地產開發企業處分該商品房,可以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的期房,他人不得處分。
(2)經預告登記的房屋,房屋初始登記後,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權利人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
(3)預購期房的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權利人入住兩年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
46、辦理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提交那些文件?
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預售登記證明;
(四)商品房買賣合同;
(五)登記規範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47、什麼是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辦理時注意什麼?
以抵押貸款方式購買期房設定抵押權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
期房未經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的,不予辦理抵押權的預告登記。
48、辦理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提交那些文件?
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證明;
(四)抵押合同;
(五)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49、預告登記的辦理時限?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預告登記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通知當事人領取預告登記證明。
50、什麼是註銷預告登記?辦理時要提交那些文件?
經預告登記的房屋權利終止的,當事人應當申請註銷預告登記,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預告登記證明;
(四)房屋權利終止的證明。
51、註銷預告登記的辦理時限?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註銷預告登記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將註銷事項記載於房屋權屬登記簿,書面通知當事人,原預告登記證明作廢。
52、僞造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承擔那些法律責任?
(1)僞造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沒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和違法所得,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塗改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沒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造成嚴重後果的,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3、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期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承擔那些法律責任?
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期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給房屋權利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54、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違規怎麼辦?
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提交虛假的申請登記文件導致登記錯誤,或者僞造、塗改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55、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違規怎麼辦?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6、怎樣解決歷史遺留房屋所有權證辦證難問題?
2002年12月31日前依法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因故未能辦理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憑房屋權屬來源證明和未登記原因證明材料或者未登記原因說明,申請登記。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進行覈查並將有關情況在本市主要報紙上公告;公告三個月期滿無異議的,予以登記。
57、《條例》從什麼時間施行?以前的規章還有效嗎?
《條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1996年3月3日發佈、1997年9月3日修訂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權登記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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