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本科生達到法定年齡後可結婚併產子。”這是新修改的“浙江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中的條款。日前該校公佈了新細則的具體內容。
新細則規定“女生達到晚婚年齡結婚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休學。但因生育造成的醫療費用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休學期間學校將“保留其學籍”,而此前的校規明確表明大學本科生不可結婚,更不用提生子。“這是對公民權利的尊重。”該校教務處處長樓程富說,但這並不意味着學校鼓勵學生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