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講故事
主講人:明揚律師事務所律師楊仲凱 在我講述這個故事的前幾天,曉東的母親全珍女士打來電話,說執行還沒有完成,信息臺的老闆仍然在通緝中。這個懵懂的少年,如果不是遭受到黃色信息臺的侵害,他的人生肯定會是另一番模樣。然而現在,即使是給他再多的賠償,他本來美好的人生也必然是另一番景象了。
在我們都譴責和鞭撻不法分子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到,是這個孩子,以他幼小的身心經受侵害爲代價,換來這些結果。他引起了我們全社會對於青少年成長的關注。可是,受到關懷的同時,曉東還遭受到很多人的批評和指責,社會評價普遍降低。而儘管開庭是不公開的審理,但是曉東不想爲外人所知悉的個人隱私卻早已經衆人皆知。我記得幾年前我一邊在法庭上激辯一邊想,這是這個孩子所不知道的,全社會有這麼多人在關注着這個孩子,我們都有一顆善良的心期待着他能康復,同時得到一個公正的判決。儘管再怎樣也彌補不了他的創傷,但是,要求承擔民事責任之外,打官司也是爲了追求一個真理。
三年來,我不知道曉東又度過了怎樣的時光。
多次見曉東卻沒能和他說一句話 記得我第一次見到曉東是在 2002年夏天。那個已經有一些遙遠的夏天和往常一樣的炎熱。
那一天是 6月 8日,我專程趕到曉東位於塘沽的家,那是一個離海河不遠的寧靜的小村。在那一天我接受了曉東的母親全珍女士的委託,也是在那一天,我見到了曉東,眼前的景象令人心酸。在屋炕的一角,一個蜷曲着的身體面朝牆躺着,這就是曉東,曉東的母親說,曉東以前是一個非常開朗健壯的孩子,自從這件事出來後,曉東就整日不說話,見到生人就害怕,聽到電話鈴聲也害怕,原來健壯的身體已經瘦得不像樣子。即使是後來開庭的時候,我都會時常想起曉東的樣子,想起我和他第一次見面的情景。那段時間總像有一塊石頭壓在我的心裏,讓我心情無比沉重。
曉東的家家徒四壁,甚至連院門都沒有,在院子的角落裏,有幾隻曉東奶奶養的羊,爲了給曉東打官司,曉東家賣了好幾只羊。
從 2002年 6月 8日我接受委託到 12月 10日開庭,半年多的時間我和曉東接觸了很多次,但是我卻沒能和他說一句話,我和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的記者一起採訪曉東的時候,全珍女士告訴曉東,說我和記者都是曉東的遠房舅舅。後來,我在庭審結束之後又多次去看望曉東,他依然不說話,受到驚嚇似的蜷縮在那裏,他的神情總是那麼憂傷。
黃色信息臺是這樣製造出來的 “掃黃辦”接到了一封孩子家長的舉報信,在信中,母親控訴了一家黃色信息臺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大肆散佈淫穢色情信息,教唆毒害青少年,以致產生嚴重後果,目前自己的孩子已經患上了嚴重的病症。
治安總隊的辦案民警們看到這封孩子家長的舉報信,都十分氣憤。錄音帶中是家長從電話中錄下中塔信息臺的部分黃色“信息”,那蠱惑的言語、模擬聲響、淫穢、粗陋、骯髒、下流……成人都不堪入耳。有關部門迅速行動, 2002年的 5月 30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總隊一舉搗毀了這家黃色信息臺。這家黃色信息臺就是中塔信息臺,這個勇敢的母親是全珍女士,這個可憐的孩子,就是曉東。
在昏暗的燈光下,在雜亂的桌子旁,很多話務小姐或者席地而坐,或者半躺半臥,有的甚至躺在被窩裏,向電話另一端的人講着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或者照着黃色書籍念,甚至模擬性交的聲音!她們還按照來電顯示的號碼把電話打到住戶家中,再用各種手段讓對方把電話打過來,以求增加電話費用。在被毒害的人中,有一個受害的孩子就是曉東。最終,黃臺中有 14人被刑事或治安拘留,但信息臺的老闆不知去向。
事情是在 2002年寒假,曉東的一個同學在他家打了中塔信息臺電話開始的。 3月初,全珍發現家裏的電話費竟達 1100多元,都是信息臺的話費。她問兩個雙胞胎孩子,老二曉東一下子就哭了,說:“媽別提了,都是流氓的事。”在家人的不斷詢問下,曉東才說:“我接聽中塔臺電話,裏面一個女的問我多大,我說 14歲,那女的說她也 14歲,她問我你的‘小雞雞’有多大……她讓我把電話打過去,說不打過去,她就把這事告訴媽媽,讓媽媽打我……”曉東的爸爸帶哥倆去洗澡,發現曉東的陰莖腫得老粗、紅紅的,他爸一見就哭了。全珍到學校瞭解曉東的情況,老師說,近來曉東精神不好,在學校也不下樓,不做操,精神不集中,學習成績大幅度下降,曉東輟學了。後來曉東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不能改變自己的惡習依然手淫,喜歡收藏避孕套和女人的胸罩,他睡覺時喜歡把菜刀放在枕頭下,說夢話和胡話。他一聽見電話鈴響就跑,怕見人,眼發直。全珍抱着自己的孩子痛哭,而這時候的孩子已經不再讓媽媽抱,曉東驚恐地躲開媽媽,自己蜷縮着,嗚嗚地哭。
提到曉東的病情,曉東母親全珍總是淚流滿面。“孩子現在脾氣特別暴躁,稍有不順,他連爸爸也敢打。讓人心疼的是,他的雙胞胎哥哥什麼事都順着弟弟,即使遭到弟弟的打罵也絕不還手,躲到無人處抹淚兒。更要命的是,曉東常莫名其妙地出現幻覺,比如正平靜地躺在牀上,他突然間起身,衝到外面大嚷大叫,樣子特別嚇人。大夫說,他得的是精神偏執症。”全珍是個沒有文化的女人,可是全珍是一位勇敢的媽媽,全珍開始行動了。她找信息臺,找打來電話的女人,她到通信管理局,她到精神病院……全珍跑了好幾個月,可是沒有進展,直到中塔信息臺被搗毀。後來,全珍想,要找律師,要把這個害人的信息臺告上法庭,不讓其他的孩子再受毒害。
曉東十四歲,“小姐”四十八 當時曉東還不到 14歲,而那個話務員劉某當時已經四十八歲了。由於採集證據的原因,我從錄音帶裏聽到過開心的聲音,聽起來很年輕,但其說的內容卻不堪入耳。這個將近 50歲的女人,本職工作竟是一名教師,她在被勞教時頭髮已經白了,她在被勞教時說,“我當時只爲了賺錢,根本不管每個通話對象是什麼情況,只要他們能長時間打電話來,就算是少年當時我也不會拒絕。我和那個男孩兒通過幾次電話我已不記得了,在電話裏我像對待其他來電那樣,跟他說黃色下流的話,我感覺他對性很無知但是又很好奇,爲了讓他經常打電話來,我就施展渾身解數,慢慢地把我所知道的黃色下流的話在電話裏都說了。我真的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我的兒子今年也才 20歲,現在就算是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會再幹這種毀人前途的事情 !現在我已經沒有臉面回到社會,不知該怎麼面對我的家人,尤其是不知該如何面對我的孩子。”
我記得我在這個案件審理之後寫過一篇文章,我想引用其中的一句話:“能不能對我們青少年的成長再給予更多的人性關懷?能不能在民事判決上勇於突破?能不能對我們社會上的更多的問題,多伸出一些勇敢的手和援助的手?”
開庭了,宣判了———連曉東的哥哥都輟學了 接線小姐是逃犯;幕後老闆去向不明;黃信息其實可以鎖死;中塔臺還有分支;怎樣對青少年進行性教育;一時間,中塔信息臺的案件,引發了人們的無限思索,尤其這個案件在中央電視臺的《新聞 30分》《今日說法》和《新聞調查》等欄目播出之後,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而在法律方面,法學界也對這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信息臺的老闆可能涉嫌犯罪,可是“小姐們”該如何定罪。我國法律有“傳播淫穢物品罪”,可是通過電話線傳播的只是信息,不是“物品”,如果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就不能定罪;在民事方面,我提出了“誤學損失費”的概念,這個提法能成立嗎……
2002年 12月 10日,這個轟動全國的案件終於開庭了。三個小時的庭審,緊張而有條不紊,幾位審判員張弛有度。而作爲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箇中甘苦,唯有自知。開庭時,我的身邊就是曉東的母親全珍女士,這是一位讓人敬佩而勇敢的母親,她曾經遭受冷遇,她曾經病倒,她曾經面臨恐嚇,但是她來了,坐在莊嚴的法庭。她經常對我說的一句話是,天下還有那麼多孩子。她的面龐冷峻,但是,開庭時,她在敘述兒子的遭遇時,幾次痛哭失聲,開庭,她期盼很久了。
2003年的元旦過後,案件宣判了。法院認爲,第一被告廣兆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億美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所屬的信息臺有傳播黃色信息內容,且向原告傳播黃色信息並唆使其進行相關模仿的行爲,經過市高級人民法院法醫鑑定證明,被告傳播的黃色信息內容是原告發病的誘因之一,二被告傳播的黃色信息內容與原告的受損傷後果具有因果關係。但原告曉東已滿 14週歲,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爲應有相應的辨別能力,對多次撥打黃色信息電話也有一定過錯。原告監護人由於疏忽監護,致原告長時間撥打黃色電話而未能察覺,亦應承擔相應責任。兩被告話務員爲延長通話時間、謀取更多利益向未成年人傳播淫穢黃色信息內容,屬於主觀故意,故二被告對原告的損傷結果應承擔主要責任。
法院支持了我提出的“誤學損失費”的概念,判決二被告對原告曉東的損害結果承擔八成的賠償責任,連帶賠償原告包括精神損失費、誤學損失費等各項損失費用共計 56720元。判決有了突破,但爲了孩子,全珍決定上訴,據說在開庭的前一天,有一個恐嚇電話打來,說要給全珍家一顆子彈。
2003年 8月 13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對“中塔黃色信息臺案”進行了二審審理。全珍出庭參加訴訟,並堅持了一審時 80萬元的索賠主張。但訴訟並沒有給苦難的全珍一家更大的轉機,曉東的哥哥因爲弟弟的緣故,在學校裏也受到同學們的冷落與歧視,因爲心理壓力太大,如今也輟學在家了。全珍說:“曉東已經沒救了,現在老大也不上學了,難道這兩個孩子都要像我這樣一輩子種地放羊嗎?”
有一次我陪同上海東方電視臺去採訪,有這樣的對話被我記錄了下來:
記者:你長大後要做什麼?
曉東的哥哥:掙錢,報答我媽媽。
記者:你現在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曉東的哥哥:等官司打贏了,給我弟弟治病,治好病,和我弟弟一起上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