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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察日報報道,目前,公務員“不在狀態症”成爲不少地方的一種頑症,根治公務員“不在狀態症”尚需猛藥。
透視公務員“不在狀態症”的表現形式,可概括爲“麻木症”和“不作爲症”兩種情況。他們上班一坐,電腦一開,卻早在股市搏擊,網站衝浪,聊天交友去了;或報紙一張,清茶一杯,不問公事,高談闊論;或雖按時作息,形似忙碌,卻早忘了“公務”二字。即使工作起來,也“不講幹活,只想享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事情,部門之間互相推諉,直至該事石沉大海。
公務員“不在狀態症”的危害至少有三點:一是拿着“薪金”不辦事,嚴重浪費了國家的財力。二是抓工作浮光掠影。這些“不在狀態”的麻木且不作爲者離“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的本質要求差之甚遠。三是惡化了地方的發展環境。“不在狀態症”不僅損害了羣衆利益,阻礙了政府效能的提高,而且對一個地方的發展還產生了消極作用。
公務員對公衆利益如此麻木和漠然,高效政府從何談起?其結果勢必行政效能低下,公共利益受損。從某種意義上說,公務員“不在狀態”,就是不在求真務實的狀態,其根源既在於因一些公務員缺乏公僕意識,又在於以往對公務員績效評價上的誤導。
以往對公務員的評價更多的是看他有沒有犯錯誤,而公務員不積極行政並不會影響對他的考覈,這樣的政績觀當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一些公務員缺乏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在患“不在狀態症”的公務員的做官哲學裏,爲官一任,儘管山河依舊,百姓依舊,但只要不犯錯誤,問責制就問不到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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