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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2005年7月7日凌晨,友誼路酒吧街“麗迪亞”娛樂總會發生暴力妨害民警執行公務案。被告人爲3男1女,公訴機關指控,因女被告人索要色情陪侍費未果,引發4被告與店方爭執。警方趕來制止時,4被告人將3名警察打傷。其中3名男被告人都是本市人,年齡都在40歲左右,且都有前科。
據指控,被告張某和付某(女,20歲,河北省農民)酒後因索要色情陪侍費用,與該娛樂總會管理人員葉某、王某發生衝突。當3名民警接警趕到場後,張某、付某和聞訊趕來的孫某、馬某將3名民警打傷。其間,付某還上前踹民警張某的頭部。
法庭上,4名被告人都表示“認罪”,但都否認打了警察。有的說:“我跟警察沒怨沒仇的,不可能打警察。”有的說:“單間裏太黑,沒看清楚。”最可笑的是張某,他說他分不清楚穿制服的是警察還是娛樂總會的保安。張某還說,他不認識付某,只是見付某跟“媽咪”打起來了,他上前勸架才發生了衝突。而付某則稱,他與張某、孫某以前就認識,是朋友關係。
付某還辯稱“色情陪侍費”一詞用詞不當,她要的是服務費。問她提供什麼服務,她說:“給單間裏的客人倒酒、陪客人喝酒、聊天。”針對其腳踹民警的指控,付某說:“我沒有踹警察,當時我的鞋拖都掉了,怎麼踹呀?”最後陳述時,付某放聲痛哭,請法官從輕處罰,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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