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燃油稅已列入國家“十一五”規劃,天津市有關部門明年是否還徵收公路養路費?近日很多讀者向本報熱線詢問此類問題。爲此,本報記者昨天採訪了市公路養路費徵稽處負責人。
據介紹,實施燃油稅已列入國家“十一五”規劃,但具體辦法還未出臺,各地近期還不能實施。日前,國家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徵稽部門印製明年公路養路費徵收票據,並按照現行規定做好明年的公路養路費徵收工作。希望擁有機動車輛的法人和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及時、足額繳納養路費。
按照國家和本市政策規定,減免公路規費的車輛,所屬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辦理減免憑證,逾期不辦理的按繳費車處理。由於事故、丟失以及涉訴或因違法被司法行政部門扣押等原因不能行駛的車輛,車主必須持相關法律文書及時到繳費的徵稽部門辦理停徵手續。未辦理停徵手續的,依照規定按繳費車處理。
同時,徵稽處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大對欠、逃費車輛的稽查力度和對私自改掛外地牌照、使用假票證、套牌、報停偷駛和無牌照車輛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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