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0月末,國土資源部召開全國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會議,深入貫徹落實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佈置下一步耕地保護工作。據瞭解,今後,國土資源部將把基本農田保護的重點放到“以建設促保護”方面,通過加大投入力度,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支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總理很焦急”
“溫總理對耕地保護問題很焦急。”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透露。在前不久召開的一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擔憂地說:“東部都快看不到連片的土地了!”有地方官員希望中央能放寬土地政策,溫總理堅決地回答,耕地保護這根紅線決不動搖,否則,“後代子孫要沒飯吃了”。
而此前,中央領導已對耕地保護問題作出一系列批示。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溫家寶總理指出:“近幾年基本農田被大量佔用,必須實行特殊的保護,這是當前最急迫、最重要的任務。”“保護耕地,就是保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就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中央高層的擔憂來自近年來我國耕地大量減少的嚴峻現實。據統計,1996年~2004年間,由於生態退耕、結構調整、建設佔用和災害損毀等原因,我國耕地已從19.51億畝減少到18.37億畝,人均耕地僅爲1.41畝,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40%。
面對來自各省的國土資源廳長,孫文盛坦稱“自己壓力很大”。他說,隨着我國人口的增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糧食需求將繼續增加,耕地保護的壓力越來越大。基本農田作爲耕地的精華,是實現糧食基本自給目標的安全底線,保護基本農田是耕地保護的重中之重,必須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來重視這一問題。
四大問題衝擊耕地保護
記者瞭解到,自國家開展宏觀調控以來,我國耕地保護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但是,一些違法問題也比較突出:
一是通過修改土地總體利用規劃,規避國家法律。按照規定,佔用基本農田必須報國務院批准。但是,一些地方爲了規避這一法律規定,頻繁進行土地規劃的調整或修改,成爲土地違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還有些地方實行先佔後補、以罰代法,爲土地違法行爲撐腰。
二是“以租代徵”禁而不止,打政策“擦邊球”。據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介紹,只有省級以上政府纔有徵地和農用地轉用的審批權,其中徵收涉及基本農田或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及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都必須由國務院批准。但一些地方政府以租賃爲名、行強徵之實,變相圈佔土地,規避土地審批和稅費繳納,對國家耕地保護政策造成衝擊。
三是利用國家政策間的間隙,爲違規佔地打掩護。國家近年來相繼出臺了生態退耕、綠色通道建設、農業結構調整等政策,但有的地方沒有進行很好的政策協調,隨意擴大生態退耕範圍和綠色通道建設的寬度,違規佔用基本農田植樹造林、發展養殖業。
四是佔優補劣現象突出,優質耕地不斷減少。據調查,這些年新補劃的基本農田大部分位置偏遠、質量不高。目前,全國現有耕地中高產田僅佔28%。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周邊、交通主幹道和部分江河沿線基本農田的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含量超標嚴重。
值得關注的新舉措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表示,按照中央“總量不能減少,用途不能改變,質量不能降低”的要求,國土資源部將繼續加大基本農田保護的力度。一些新舉措值得關注:
首先,耕地保護將納入地方領導責任考覈。國務院即將出臺省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覈辦法,明確由省級政府對規劃確定的本地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總責。國家將把基本農田保護納入政府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實行目標考覈。在此基礎上,通過在土地證書上標註基本農田面積等形式落實到承包戶。
其次,國家將增加投入,把提升農田質量作爲重點工作來抓。國土資源部提出,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安排要向糧食主產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重大工程傾斜,要把東中部糧食主產區省份和非糧食主產區內的糧食主產縣、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作爲重點支持區域。
此外,主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土地違法查處力度,確保土地用途管制落到實處。爲此國土資源部將採取綜合措施,重點查處修編規劃調減基本農田保護指標、“以租代徵”、先佔後補等違法行爲;對違反基本農田“五個不準”行爲的,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公開曝光,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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