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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天津市靜海縣女子李某在民警抓捕其小叔子時,將民警咬傷。近日,本市靜海縣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
據瞭解,2005年6月4日10時許,民警到靜海三中附近執行抓捕犯罪嫌疑人霍某的任務時,當場遭到霍某兄嫂及其他家人的無理阻撓。其間,霍某的嫂子李某用牙咬傷民警,並用高跟鞋毆打正在執行任務及趕來增援的民警。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妨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其行爲構成妨害公務罪。鑑於其歸案後及庭審中,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視其具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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