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體制改革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議》對加快金融體制改革作出了全面戰略部署,其重點如下:
一是健全國家宏觀調控體系,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適時調控基礎貨幣,充分發揮公開市場操作在日常流動性管理和引導市場利率中的作用。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完善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完善以市場供求爲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是深化金融企業改革,促進金融企業健康發展。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通過明確目標責任、建立考覈機制、上市等手段,促進其轉換經營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深化政策性銀行改革,使政策性銀行轉變爲符合市場經濟需要的、財務上可持續、有競爭力的開發性金融機構。深化保險體制改革,建立綜合性保險集團、專業性保險公司以及保險中介機構並存的多元化保險機構體系。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改造,在加強監管和保持資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穩步發展各種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業。
三是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綜合改革,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真正建立起產權清晰、財務健康、監管到位、有可持續發展能力、主要爲農村服務的金融企業。繼續完善和發展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分散農村信貸風險。積極探索包括小額信貸組織在內的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形式,開發新的農村金融產品。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
四是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鼓勵金融創新。協調發展各個層次的金融市場,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完善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完善金融資產結構。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穩步推進以金融控股公司爲主要形式的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鼓勵跨市場、跨機構的金融產品創新。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託管、交易和清算系統,進一步提高市場效率,保障市場安全。
五是完善金融監管體制,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建立以資本充足率監管爲核心的監管體系,防範金融機構風險資產的過度擴張。強化對金融風險的及時校正機制。完善金融機構穩定的資本金補充機制和不良資產沖銷機制。健全金融企業的內控機制和對違規者的追究機制,建立完善市場化的正向激勵機制。完善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金融會計準則,增強信息透明度。規範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建立危機救助和市場退出問責制,嚴厲追究有過錯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六是繼續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全面提升我國金融業競爭力。繼續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基本可兌換進程,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支持企業“走出去”創造條件。全面推進金融對內、對外開放,引進戰略投資者,促進競爭。
七是加強金融法制建設,改善金融生態。金融生態指金融業運行的外部環境,如法制環境、信用環境、市場環境和制度環境。改善金融生態,首先,要建立良好的法律和執法體系,強化債權人在企業破產和重組中的法律地位和擔保債權優先受償順序。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和個人的徵信體系建設,建立有效的失信懲戒機制。第三,切實維護好廣大人民羣衆的權益,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險、投資者保護和保險保障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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