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成都市正式組建商務局和城管局,同時撤銷市外經局、市市容局等部門。此次機構改革還包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衛生局承擔的部分監管職能劃入市藥監局等內容。據市機構編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是自1997年以來,成都機構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
昨日,記者從有關渠道獲得《成都市市、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涉及市商務局組建及2005年市交通委員會組建等情況,並詳細闡明瞭調整後各部門的職能。截至目前,成都市政府共有41個工作部門,此次機構改革完成,標誌着成都機構改革暫告一段落。
四“星”連珠成都誕生商務局
目前,成都已撤銷市貿糧局、市外經局、市經合局和市物資協會4部門,組建新的商務局,爲市政府工作部門之一。據悉,原市貿糧局、市外經局、市經合局承擔的全部職能,原市物資協會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及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報廢汽車回收的組織協調、典當行業的監管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的組織實施管理等職能劃入市商務局。
市商務局是主管全市利用外資、國內外貿易和對內、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政府部門,其行政編制103名,設1名局長、6名副局長,辦公地址在位於草市街2號的成都市政務服務中心。
據介紹,新組建的市商務局主要職責爲:貫徹落實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研究起草全市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地方性法規,負責全市酒類流通及生豬屠宰監督管理和報廢汽車回收;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和招商引資、投資及全市對外經濟合作;擬定赴境外舉辦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等十二大項職能。
新“城管”管出新成都
許多大城市管理都有這樣的心得:城市基礎建設達到一定水平後, “城市管理重於建設”。據瞭解,成都的城市管理者們一直都奉行此原則,而新組建的市城市管理局,劃入了原市市容環境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全部職能及原市市政公用局的有關職能,爲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部門。在“大城管”思路下,成都城區將全部由市城管局一家管理,將有效避免多頭執法。業內權威人士樂觀表示,“新城管,管出新成都,一座更美麗的芙蓉城”。
據悉,市城管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下設城市管理信息化辦公室、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城市管理監督中心和4個執法分局(執法一、二、三分局和火車北站執法分局),其主要職責共有十四大項,包括: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市政設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組織、試點和實施;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城市道路的沖洗灑水和生活垃圾、特種垃圾、建築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置和機動車清洗、環境衛生企業的行業管理;本市停車場、菜市場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布點並組織實施,負責清理取締佔道農貿市場、夜市、大棚市場、攤區的組織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定點設置的審查和監督管理,道路的維護、改造管理和監督等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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