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機構,明確職責。信息產業部成立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指導協調,研究制定有關規定,調查處理重要問題,對各單位開展治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從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出發,把握好自身定位,履行好中央賦予的工作職責,既積極主動,又穩妥慎重,處理好治理工作與其他工作的關係,努力取得既解決突出問題又促進發展的整體效果,切實做到“兩促進、兩不誤”;確立“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分類實施、分級組織”的治理工作組織原則,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確保治理工作有序、規範進行;正確把握政策界限,根據商業賄賂問題發生的事實、情節、後果等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予以區別對待;堅持行業內經營者自查與行業管理者自查相結合,對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索賄受賄行爲要堅決查處;各級管理部門要認真查找行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
結合實際,制定方案。結合行業實際,制定《信息產業部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廣泛徵求行業內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產業廳(委、辦、局)等單位的意見。《方案》緊密結合行業實際,提出了信息產業部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範圍、重點和對不正當交易行爲進行自查自糾的具體內容。《方案》採取了“全面部署,突出重點;明確職責,協調配合;分類組織,分級實施”的治理工作組織措施。對行業內企事業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明確了由信息產業部負責組織其中17家信息產業中央企業、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信息產業部屬各單位、掛靠管理的學會協會的自查自糾工作;17家中央企業負責組織其所屬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本地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自查自糾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除17家中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以外的其他電子信息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
積極動員,全面部署。2006年3月30日,信息產業部在北京召開了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會議對信息產業部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進行了部署,提出了專項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主要任務、組織領導及方法步驟等。會議要求各單位儘快制定本單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抓緊成立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並明確各自職責;充分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明確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任務、方法和步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狠抓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方案》和會議的工作部署,從2006年第二季度開始,行業內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電子信息企業、部屬各單位及掛靠部管理的學會協會等單位,要用半年到一年的時間,開展對不正當交易行爲的自查自糾。爲保證自查自糾工作的紮實開展,《方案》明確了有關要求。一是明確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1)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物資採購、經營活動、產權交易中,單位或個人賬外暗中收送對方的財物或其他利益以促成交易的行爲。(2)爲獲得行政許可和中標政府採購項目,單位或個人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贈送財物或其他利益的行爲,以及政府工作人員索要、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的行爲。(3)其他違反商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爲。二是明確自查自糾的主要環節:第一,調查摸底,制定自查方案,進行動員部署;第二,查找突出問題,分類處理髮現的問題;第三,進行整改。三是要求加強督促檢查。各單位要把監督檢查貫穿於自查自糾工作的全過程。四是明確自查自糾的工作責任:要求各單位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安排專門力量具體抓。自查自糾工作結束時,各單位都要組織驗收,促進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工作機制的形成。
加強溝通,建立機制。爲保證治理工作的實效,信息產業部建立了相關的工作機制,一是與國資委就信息產業中央企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溝通;二是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與相關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部門之間建立了查辦商業賄賂案件溝通制度。
下一步,擬採取以下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工作;二是組建由政府監管部門、專家學者、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組成的研究小組,深入研究探討業內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爲與正當競爭行爲的政策界限等問題,爲治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三是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四是加強對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抓好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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