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由勞動糾紛引起的索賠案,卻意外地爆出了菸草行業的驚人收入——杭州菸草中層幹部年收入達30萬元。
在南方某省工作的小李,近來一下子感覺手頭寬裕起來了,自他從省政府機關調到某銀行工作後,月收入便從原有的不到2000元一下暴漲到4000多元,而這還不包括價值1000元的理髮卡、一年20張電影票以及不用花錢的免費工作餐等福利。
據該省統計局2006年1月25日發佈的《2005年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5年,該省在崗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爲14162元。換言之,該省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1180元。計算一下可知,小李現在的月收入是該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近4倍。
在“北京移動”工作的師先生則告訴記者,他們單位像他這樣工作滿5年的正式員工,月收入在1萬元左右。
事實上,壟斷性行業職工除收入高外,還有看不見的、沒有反映在賬面上的各種福利待遇,由這些福利待遇導致和衍生的行業不公平,更是廣受詬病。
“電力企業職工用的都是免費電,通信行業都是免費打電話……”針對公衆對壟斷行業職工享受福利的質疑,一些壟斷行業的職工也頻頻藉助網絡進行了辯駁。比如,一位電力企業的職工就介紹說,用福利電還是上個世紀90年代的事,那時他們用電都是包乾制,一個月交10元錢,就可以隨便用電。現在不行了,電力企業的職工家裏都裝上了電錶,不管誰家用電都得到銀行交電費。
據記者瞭解,現在一些電力企業職工用電,確實如上面那位職工所說的那樣,福利電已經在近幾年被取消了。但實際上,他們現在所享受到的新福利,遠比過去免費用電這種老福利更豐富,更實惠。比如,他們會發各種各樣的福利卡,有的是到麪包房買麪包的卡,有到是到洗衣店洗衣服的卡,還有的是百貨商店的購物券、郊區度假村休閒卡。
一位從事電力建設的職工說,他畢業時大部分同學選擇去了電網公司和發電廠,他本人則選擇去了電力建設單位。畢業11年後,同學之間的收入差距逐步體現了出來。一般來說,電網公司的收入高於電廠,電廠的收入又比建電廠的高。而在電廠中,新電廠的收入要比老電廠高,因爲新電廠職工少,人員結構比較合理,人力總成本低於老電廠,發到每個人手裏的錢自然比老電廠多。
即便在同一家企業,收入也因“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一位電力中專畢業的電力企業職工說,由於他本人是臨時工,一年的收入大概是兩萬元左右,包括補貼、各種名目的獎金和過節的購物券等,而和他同年的正式工收入有的能達到15萬元左右。
根據業界的說法,電力企業確實有高薪人員,比如拿年薪的高管、總部人員,經濟發達地區或資產質量、經營狀況較好的電網企業,以及一些容量大、人員少、煤耗低的新建發電企業的員工。
一位電力企業的職工甚至說:“正因爲待遇好,現在電力系統都快成世襲的了。職工子女讀個技校,常常就成正式的了,以前在中專學校,每個班也是先留出一定的名額給職工子女,如果運氣好,班上職工子女人數不多,其他人才有機會進入。”
這種狀況在交通行業同樣存在。據媒體報道,在鐵路行業,浙江某站段一線基層職工月收入也就1000餘元,而站段負責人的收入已經高達七八千元。
“壟斷行業的員工獲取超過社會平均工資的高收入肯定不合理。”長期致力於社會公平研究的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室吳忠民教授說,之所以不合理,是因爲在這些行業,員工的高收入不是來源於該行業的正常經營收入,而是藉助壟斷地位獲取的高額壟斷收入。而這些行業的壟斷地位,與微軟等企業在發展中形成的壟斷還不一樣,它是由國家行政力量決定並形成的。
吳忠民認爲,個人取得合法收入,無非是依據兩個指標:一是勞動量;二是勞動要素的投入。拿通訊行業來說,該行業員工的勞動量並不比製造業、服務業員工的單位時間勞動量投入多,因爲通訊企業大都是國有企業,其各個勞動要素的投入也都是國家的,和個人沒有關係,不能構成這些行業給職工以高待遇的理由。這些壟斷行業的產品不按市場規律定價,而是依靠國家給予的壟斷地位“攫取”壟斷利潤,當這些壟斷利潤的分配權被這些壟斷行業自己掌握時,一些企業一邊虧損,一邊給員工發放高工資、實行高福利的情況就不足爲奇了。
吳忠民認爲,壟斷行業對員工實行高福利高工資,是行政權力被濫用的結果,反映的是羣體性腐敗,不利於縮小貧富差距和社會公平。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著名行政法教授馬懷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目前壟斷行業出現的“福利腐敗”現象,大多是在計劃經濟年代就有了,但由於當時沒有形成行業間的巨大差別,職工們還沒有在收入、福利上出現巨大的差距。向市場經濟轉軌後,各行業的發展包括競爭都不一樣,有些行業利用其壟斷地位,實行高福利,有些行業沒有壟斷地位,完全進入市場之後失去了原有地位,“壟斷福利”的問題就出現了。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唐均認爲,在分析壟斷行業的高工資高福利形成的原因時,一定要充分考慮行政的力量,是行政這隻伸向市場的手製造了壟斷行業的“兩高現象”。就拿此次商業銀行聯手收取跨行查詢費來說,它們根本不理會社會輿論的反對。這樣做的結果,只能進一步擴大貧富差距。
唐均說,行政力量造成的問題還需要行政手段來解決,關於壟斷行業的“兩高”現象,近年來雖討論了很久,但從成果看,一直不理想,原因就在於行政干預不夠。
吳忠民則主張,抑制壟斷行業的“雙高”,最好通過增加壟斷行業的競爭和提高行業管理透明度來解決。
“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狄煌認爲,事實上,近幾年國家已經在不斷增加壟斷行業的競爭了,從剛開始的寡頭壟斷,逐步向有限競爭發展,但是結果並不理想,除減少了部分社會成本,如降低老百姓公共生活費用和提高了服務水平外,在抑制收入和福利的“雙高”方面,成效並不顯著。
狄煌建議,除了控制壟斷行業的工資總額和成本外,還應該考慮加強行政管理力度,加大行政監察和懲罰力度。
他說,改變壟斷行業的“雙高”現象,非一日之功,需要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通過增加其他弱勢人羣的收入,抑制壟斷行業工資福利提升幅度來雙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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