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某高校一外教在博客中大肆描寫玩弄女性的過程,上海社科院一教授隨後在博客中對『流氓外教』發出網絡『通緝令』。結果發現,這其實是一次網絡惡搞。
匿名成為博客游走侵權鋼絲的『保險』
博客又稱網絡日志,是互聯網上一種操作簡易的個人信息發布方式。然而,隨著少數網民言論的隨意化和虛假化的問題,有關侵權、官司、誹謗的事件層出不窮。
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日前判決的南京大學副教授陳堂發狀告博客公司案,是我國首例進入公眾視野的博客侵權案件,因而被媒體稱為『中國博客第一案』。2005年9月,陳堂發無意間搜索到一則網絡日志中含有侮辱自己的內容。在這篇名為《爛人爛教材》的日志裡,博客主人『K007』對他進行了辱罵……
為了維護名譽,陳堂發與網站聯系要求其刪除該帖,但網站答復因其『不違反發帖規則』而『不便刪除』。2005年12月,陳堂發將杭州博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鼓樓區法院2006年6月14日正式開庭審理了此案,並於8月初判決網站向陳堂發刊登道歉聲明。
黑龍江省社科院新興媒體研究人員鄭威稱:『陳堂發的最終勝訴是幸運的,也是無奈的!』由於目前大多數網民采取匿名注冊寫作,使得一些人肆無忌憚地利用博客泄私憤或侵權。鄭威稱,擔心博客會成為少數人謾罵的自由場所,並非杞人懮天。
雖然多數博客主要是記錄個人心情和生活,但確有一批網民,借助不負責任地揭露他人隱私等方式而一夜成名。網民『聽海』一語中的:他們多是匿名注冊,怎麼去告?
博客穿『馬甲』的現實阻礙
對網絡通緝『流氓外教』的做法,有網民稱,如果讓博客穿『馬甲』采取實名制,用得著這麼費力去找他嗎?博客實名面臨著不小的現實阻礙。
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長黃澄清介紹說,一些人鍾情於網絡,是因為他們在網上感受到了一種沒有限制、缺少問責監督的自由,所以他們不接受實名。而有些網民則認為,自己只想有一個個人空間,無意侵害他人,所以無需實名。
一方面是網民的言論自由,一方面則是被侵權人的名譽權,如何在保障雙方權益尋找一個平衡的支點?
法律界人士認為『中國博客第一案』的判決對我國博客及網絡發展將產生重大影響。黑龍江省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王元慶分析,在網絡中,被侵權人固定證據是一個難題。因為在網絡上通常都是被侵權對象十分明確,侵權者則大多是匿名進行攻擊,而被侵權人只能掌握對方臨時的IP地址。根據規定,誰訴求權利誰就要舉證,而網絡舉證十分困難,大量匿名信息的真實性很難確認。
『博客實名制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但誰來保護網民的信息資料安全呢?』王元慶認為,如果采取實名制,網民最擔心的就是個人信息泄露,但目前缺少對此的相關法律保護。采取強制的辦法,必然限制網絡的發展。
實名制對管理部門也是一個考驗。黑龍江省公安廳網監人員曹太訓稱,博客實名不等同於實名寫作,而是注冊實名,以便使博客對應現實生活中真實的一個人。但實名注冊登錄,不僅需要嚴密的技術識別系統對接,還涉及網民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問題。
實名制將成為『信息有產者』的自律選擇
隨著互聯網應用的廣泛,有些網民們開始在網上構建社會關系,並成為擁有個人信息資源的有產者。最早將博客引入中國互聯網的博客網董事長方興東解釋說,這些資源可能是他們幾個月甚至一兩年纔積攢起來的。所以,這些網民大多選擇實名制強化個人自律,以保護個人信息資源。
新浪網副總編侯小強介紹說,新浪博客中許多有影響力的博客都是實名寫作,實名已成為新浪博客的品牌。這批人開博是為讓更多人來關注,提昇點擊率和社會影響力,因此他們誰都不會在博客中損毀個人形象,拿寶貴的資源做賭注。
今年5月初,由主要博客網站、業界專家和網友共同起草的《博客公約》正式出臺。這份公約明確了博客作者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以及必須遵循的道德規范和倫理准則。但是,自律公約的真實效力尚不可知。
方興東建議,固定IP地址登錄是目前可以推行的一種『准實名制』辦法,同時要加強個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術和法律保護,力爭將推行博客實名制作為網絡實名制的一次試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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