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紅軍數萬人馬,在倉促脫離根據地,被迫進行遠征的過程中,就一直被糧食問題困擾着。
1934年10月22日,紅軍總政治部下達了《關於部隊在白區行動中嚴格執行階級路線,不許損害工農羣衆利益的通知》:“沒收地主,槍決反動派,向富農捐款……”
《通知》雖然沒有直接指示紅軍在脫離根據地後,如何在白區籌集糧食,但闡明瞭紅軍在白區的補給原則,即“取之於敵”。
1935年3月1日,紅軍總司令部發出指示:“……乙、在糧食較多的地方沒收土司反動頭人並分一部給羣衆,對喇嘛寺嚴禁私人籌糧,不得在籌糧時亂行翻取與破壞經堂與經書……丁、不得殺食耕牛、母羊、小羊、小豬……”
此時,紅軍剛剛二佔遵義,爲了適應西南地區多民族聚居的情況,專門發佈了這條指示。指示中體現了鮮明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1935年6月20日,紅軍以“朱(德)周(恩來)王(稼祥)”的名義給各軍團發電:“我野戰軍目前所處地域給養非常困難,現特再規定籌辦、節省及攜帶糧食的辦法如下:……戊、每天改爲兩餐一干一稀;辛、拋棄和浪費糧食者嚴罰……”
是時,紅一、四方面軍剛剛在懋功會合。懋功地處高寒地區,人煙稀少,兩軍會合後糧食問題根本無法得到保障。同時,紅軍還需要爲進入草地準備必要的糧食。
紅軍總司令部認爲通過草地的時間爲7天,因此電文規定“攜帶乾糧除每人須指定七斤外,可僱人及使用騾馬背”,以確保每天能有1斤糧食。電文還特別指出“牛羊肉不作菜,應烤成肉乾代替乾糧”,且“每一斤鮮肉作半斤(乾糧)算”。
1935年7月2日,中央軍委在《關於保障松潘戰(役)的勝利攜帶糧食的決定》中,要求紅軍想辦法儘可能多地攜帶糧食,如果“米袋不足應用衣服裝……”
爲了籌集糧食,紅軍組織了便衣隊到村莊附近的山上,尋找逃跑的羣衆。紅軍的另一份電文上稱“如尋到羣衆,不論人多少,都應呼來鼓動”,希望通過宣傳動員老百姓把糧食賣或借給紅軍。
遺憾的是,紅軍積極籌備的松潘戰役計劃,因爲張國燾的反對和故意貽誤而流產。胡宗南派重兵扼守松潘,使紅軍不能經松潘沿大道進入甘南,紅軍在草地中幾近斷糧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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