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人日報報道,自去年深圳啓動“治庸計劃”、“責任風暴”以來,深圳市監察局共初查案件線索和實施行政問責120件,追究行政責任71人。
2005年9月28日,針對深圳幹部隊伍中部分人在履職方面存在的不負責任,只圖權利,遇事推諉、拉拉扯扯等種種問題,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提高幹部的執行力。
責任風暴的核心內容爲:建立並實施責任倒查制,出了問題層層追究,不管查到什麼人,都要堅決處理,輕責輕罰,重責重罰,不搞下不爲例,不搞遷就。
“責任風暴”還明確提出要通過長抓不懈,達到責任意識明顯增強、責任體系得到完善、責任追究落到實處、減庸提能成效顯著和清政明治形成氛圍的工作目標。
據悉,深圳“治庸計劃”、“責任風暴”實施一年以來,目前取得了較大成績。從去年全市啓動“責任風暴”到今年7月,深圳市監察局共初查案件線索和實施行政問責120件,追究行政責任71人,其中立案28件,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等形式追究過錯責任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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