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對公路養路費非法征收的質疑綿延不絕,且有公民提起訴訟,交通部並不作正面回應。10月23日,交通部在其網站上刊登了《關於印發2007年度全國公路養路費票據式樣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工作』。這表明,公路養路費還要繼續征收。
看起來,交通部門對於養路費是否合法的問題並不關心,他們只關心繼續收費。然而,這種漠不關心的僵局終於要被打破了。據報道,10月31日,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北京展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以公民身份向全國人大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用特快專遞的方式遞交了一份法規審查建議書,要求審查養路費征收法規、規章違法問題,並撤銷現行養路費征收法規、規章。
這意味著,養路費的合法性問題已經不容擱置。如果養路費的征收是合法還是非法的問題持續下去,有可能導致兩種結果:其一,公眾因為養路費的征收沒有法律支持而拒絕繳納養路費,甚至提起訴訟,要求退還過去已經征收的養路費。其二,交通部門繼續強行征收養路費,對拒不交納養路費的車主處以罰金,甚至將車主告上法庭。不難看出,這兩種結果最終還將把問題踢給司法機關,司法機關在無法裁決的情況下,最終只能將球踢給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必須給出確切的說法。
當然,現在全國人大也非常頭痛。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訂《公路法》時,徹底否定了向車主征收養路費的做法,規定『國家采用依法征稅的辦法籌集公路養護資金,具體實施辦法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依法征稅籌集的公路養護資金,必須專項用於公路的養護和改建』,並全部廢止了舊法中有關養路費征收的條款。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修訂《公路法》則根本沒有涉及養路費問題。
顯然,如果嚴格依照法律來看養路費,養路費的征收的確存在非法的嫌疑,全國人大應該叫停養路費的征收。但是,如果叫停養路費,燃油稅又沒有開征,這個空白如何填補?周澤先生認為,公路作為一種公共基礎設施,理應由公共財政來解決,即使不向車主征任何稅,國家也應該把公路建設好、養護好,況且車船牌照使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都在對機動車車主征收。道理雖如此,但畢竟停征養路費是一個相當大的缺口,如果交通部門以無錢養路為由消極對待公路養護,必然把問題進一步復雜化。
如果全國人大支持養路費的征收,等於自己否定自己此前對法律的修訂,且容易引發連鎖反應,它顯然也不會作此選擇。事實上,最近一段時間,公眾對養路費非法征收的質疑如火如荼,全國人大默不作聲,正是由於上述原因。
不僅全國人大,交通部門也被養路費問題逼上了絕路,如果它不能盡快為養路費的征收找到法律支持,那麼,不僅明年養路費的征收困難重重,它過去已經被認為非法征收的養路費,也將面臨被訴訟追討的危險。而導致養路費征收陷於困境的根源,恰在於當初交通部門力阻以燃油稅取代養路費,真可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不管怎麼說,養路費問題已經沒有任何退路,公眾且拭目以待,看全國人大如何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