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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北京市食品辦緊急下令全市暫停紅心鹹鴨蛋銷售。其他相關省市也緊急檢查涉紅心鴨蛋市場,數以噸計的紅心鴨蛋商品被強制下架。在紅心鴨蛋的生產地,涉案鴨蛋全部封存,相關責任人已被刑拘。
據調查,傳說是因“野外放養的鴨子主要吃小魚小蝦、水蟲水草”而成的紅心鴨蛋居然是在飼料里加“紅藥”所得,這種“紅藥”名叫“油溶紅”,是一種工業染料,在化工商店可買到。該“油溶紅”裏含有46.5%的工業染料蘇丹紅Ⅳ號——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蘇丹紅Ⅳ號列爲三類致癌物。
據說,出產紅心鴨蛋的農民雖然不知道鴨蛋有毒,但卻並不信任這些非自然生出的鴨蛋,他們自己不吃。只是覺得既然城裏人喜歡這些鮮亮高檔的東西,那就根據市場信息設法生產吧。至於是誰向農民傳遞了這些“市場信息”,不外乎紅心鴨蛋經銷商等。
連日來,圍繞紅心鴨蛋爲害社會一事,各類聲討鋪天蓋地而來。在網上,有人說紅心鴨蛋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人心浮躁”和“道德滑坡”;有人抱怨當前市場管理中對於“假冒僞劣”既“打不疼”,也“打不死”;有人呼籲“嚴打養鴨造假者”;有人要求“重懲經銷商”。
今年10月24日,在全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座談會上,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姜增偉透露:今年前9個月,僅全國公安機關受理移送的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就達10356件,同比增長12.9%。同期全國檢查機關批捕、起訴的相關案件數量也同比分別上升10%和10.4%。如此執法,力度不可謂不大,威懾力不可謂不強。但爲什麼紅心鴨蛋還能四處“散毒”呢?
“違法必定失信,失信不一定違法”,這是常理。市場上的“製假售劣”以及“故意或非故意害人”行爲說到底是因違背誠信而起,且絕非都可以移交給公安、司法部門而一了百了。即使執法部門依法受理,其工作量之大,執法部門能否承擔也是一個問題。
但是,倘若一些夠不上犯法的失信行爲得不到懲處,它們就會像細菌一樣滋生繁衍,最終不僅將導致大量刑事案件,更將破壞社會基本秩序——那時,養鴨專業戶可以向城裏人銷售“毒鴨蛋”,城裏人也可以向養鴨戶銷售“毒飼料”。如此你來我往,我們還敢吃飯穿衣嗎?
如果我們願意把“紅心鴨蛋”當做一面鏡子,我們應當強化這樣的認識:與法律體系能夠保護守法者,懲治違法者,威懾意欲犯法者一樣,信用體系也同樣具有保護守信者,懲治失信者,威懾意欲失信者的作用。與法律體系不同的是,信用體系動用的是社會懲戒機制,執法機構是社會全體成員,監督由全社會負責,懲處也由全社會執行,執法的方式是非強制力的“不交往”或“不信任”。動用信用的力量雖未將人投入監獄,但無形的“信用圍牆”卻能阻斷其與社會的自由交往。一旦有了失信的記錄,信用體系將把失信者的失信記錄在社會中廣泛傳播,使失信者對交易對方的失信轉變爲對全社會的失信,引發全社會對失信者的憤怒和制裁。如:無人與其做生意,無人給其貸款,無人爲其擔保,無人聘其爲僱員,也無人願被其聘爲僱員,就連購買各類保險的保費也要比他人高許多。
我國正在建立信用體系;我國還沒有良好的信用體系。
我們正在深受無信用體系之害;我們都應爲建立信用體系做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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