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對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適當補貼的辦法》的規定,本市於11月下旬,向符合補貼條件的首批近40名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發放2006年上半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爲了給殘疾人個體工商戶提供更爲方便、周到的服務,針對當前存在的申報補貼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人數與調查摸底人數有一定差距、申報材料不齊、內容不符合要求的問題,市殘疾人勞動服務中心決定,將原定於每年2月、8月分兩次定期申報、審批發放,改爲隨時申報,分期審批發放。希望符合補貼條件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儘快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鄉、鎮殘聯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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