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級法院日前對一起高校商業賄賂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四川師範大學原後勤集團經理譚雙因爲受賄12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據成都市中級法院介紹,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春節前,四川師範大學計劃招商,在校內開發商業綜合樓。譚雙將這一消息告訴四川天朗實業有限公司(後變更爲成都天朗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天朗公司)總經理陳實。陳實爲了得到這項工程,也爲了以後能得到譚雙更多的照顧和支持,便許諾事成之後給譚雙50萬至100萬元,得到譚雙的默認。
之後,譚雙利用擔任四川師範大學後勤集團經理,負責具體辦理、協調、監督修建兩座綜合商城相關事宜的職務之便,爲天朗公司承建這一工程牟取利益。據查明,2002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間,譚雙先後6次收受陳實給予的120萬元。2004年6月,譚雙怕事情敗露,將存有118萬元的兩張卡退還給了陳實。案發後,他將剩餘的2萬元退還四川省紀委。
此外,天朗公司總經理陳實由於向譚雙行賄,檢察機關已經以單位行賄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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