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龍形象(資料圖片)
著名作家張賢亮在其小說中,曾經借一匹大青馬說:『你們知識分子中只要還有三分之一的人沒被閹割,你們的國家就不會被搞成這個樣子』。記得當時看到這一段時,曾經頗不以為然,覺得張賢亮此言未免過於刻薄,但是今天看了『專家建議不再以龍作為中國形象標志』(12月4日《新聞晨報》)的報道後,頓時醒悟這真是一個入木三分的評價,不由得為之拍案叫絕。
從報道中看,由上海外國語大學黨委書記、上海市公共關系學會副會長吳友富教授領銜的一批專家,所以反對繼續以『龍』作為中國國家形象品牌,主要出於這樣一個考慮:『「龍」的英文「Dragon」,在西方世界被認為是一種充滿霸氣和攻擊性的龐然大物。「龍」的形象往往讓對中國歷史和文化了解甚少的外國人由此片面而武斷地產生一些不符合實際的聯想。』
這個解釋給我的印象是混不講理。外國人由於『龍』的形象而產生錯誤聯想,既然是因為他們『對中國歷史和文化了解甚少』。那麼正確的做法就應該是教育他們,讓他們正確了解中國的歷史和文化,怎麼反而要我們自己改頭換面以取媚於他們呢?
西方文化中的『龍』是一種惡獸。
這些專家的心態,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閹人心態』。當然,我這裡並不是指他們在肉體上被閹割,而是指他們在精神上被閹割了。被閹割掉的,是他們自己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他們被歐風美雨吹打得暈頭轉向,不敢相信自己文明有任何優秀之處。因為沒有自信,所以就非常自卑;因為非常自卑,所以在外國人面前就總是自慚形穢,不知道該以什麼樣面目示人;因為不知道該以什麼樣面目示人,就只好拼命揣摩外國人心理和喜好;因為揣摩的結果是外國人不喜歡『龍』的形象,所以『龍』就罪該萬死,必欲徹底廢除而後快!
但是龍和中華民族的血肉聯系,豈是說廢除就能廢除的?考古證明,龍的形象與華夏文明孕育和繁榮相始終,至今已經有大約八千年左右的歷史。在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龍或作為開天闢地的創生神,與盤古齊名;或積極參與了伏羲女媧的婚配,繁衍了人類;或幫助黃帝戰勝蚩尤,取得了統一戰爭的勝利;或協助大禹治理洪水,為千秋萬代造福。鑒於神話傳說與民族起源難以割離的關系,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所有的炎黃子孫、都領受過龍的恩澤,都可以被稱為『龍的傳人』。
時至今日,中華大地已經成了龍的故鄉。龍文化已經廣泛地滲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不管是工藝美術、建築名勝、歌舞影視,還是歲時節令、婚喪禮儀、服飾冠履,龍都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以盤旋、騰躍、奮飛等多種形式,佔據著醒目的位置,體現著不可或缺的文化蘊涵。對中華民族來說,龍的精神是團結凝聚的精神,是造福人類的精神,是奮發開拓的精神和與天和諧的精神,龍已經成了中華民族的象征和圖騰!
行文至此,我忽然想到,肉體上的被閹者和精神上的被閹者在心態上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知道自己是不健全的,所以也不敢以健全人自居;而後者卻被閹而不能自知,反而老覺得自己是先知先覺者,動不動就想啟蒙別人,卻完全意識不到自己的德行,讓人一聽就會起一身雞皮疙瘩。
這樣的專家,算是哪門子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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