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 王晉傑
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糧食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陳化糧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工商市字[2006]第215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該通知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管陳化糧的主要依據。希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陳化糧監管工作中認真、嚴格按照該通知執行,不斷研究陳化糧監管工作的新動向、新情況,增強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認真查找陳化糧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堅決整改,採取有力措施,建立陳化糧監管長效管理機制,強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加強陳化糧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羣衆口糧安全。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陳化糧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加強陳化糧監管,確保廣大人民羣衆口糧安全,維護糧食市場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重要職責。陳化糧問題始終是社會敏感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關注的重點,是新聞輿論密切注視的焦點,是人民羣衆關心的熱點。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執政爲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陳化糧監管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履行監管職責,不斷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陳化糧監管的有關規定,確保陳化糧按規定用途使用,嚴厲查處倒賣陳化糧的行爲,嚴防陳化糧流入口糧市場,切實保護人民羣衆糧食消費安全。
二、嚴格審定並認真清理陳化糧購買資格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按照《緊急通知》的要求,積極配合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現有陳化糧購買企業的資格進行全面、認真清理。
嚴格限定陳化糧購買企業爲規模較大、生產經營正常、具備陳化糧的倉儲和加工能力、信譽較好的酒精和飼料生產企業。
對於小型酒精、飼料生產企業,近幾年從未參與陳化糧購買的企業,糧食加工企業中有陳化糧購買資格的、酒類生產企業中有陳化糧購買資格的企業,對於已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要及時取消其陳化糧購買資格。對於參與倒賣陳化糧或出租、出借陳化糧購買資格的企業,要及時書面通報糧食部門取消其陳化糧購買資格。嚴禁無陳化糧購買資格的企業參與購買陳化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審覈陳化糧購買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狀況,認真、負責地出具審覈意見。
三、進一步規範陳化糧購買程序
根據《緊急通知》的要求,新增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轄區企業購買陳化糧前的審覈環節。在瀋陽會議上,大家一致反映,各地不能準確掌握轄區內的企業到外省購買陳化糧的情況,造成了監管被動、監管滯後的現象。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陳化糧購買前的審覈把關,可以增強陳化糧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這個審覈權,只限在省級工商局,決不能下放。
要嚴格控制購買陳化糧的數量。陳化糧購買企業每次購買陳化糧的數量不得超過半年的陳化糧消化量,全年購買的數量不得超過全年糧食消化量。購買企業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出具建議購買意見函中必須認真考察購買企業的生產狀況,嚴格控制其購買數量。對經過考察發現,糧食部門在《陳化糧購買資格認定證書》上所覈定的數量明顯超出其消化能力的,要及時向糧食部門提出,建議重新覈定,不能完全依據糧食部門核發的《陳化糧購買資格認定證書》上所覈定的數量來確定購買數量。
企業在購買陳化糧前,需到當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購買企業的生產經營、信譽狀況和建議購買數量的意見函。組織陳化糧銷售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承擔陳化糧銷售的單位必須查驗購買企業的該意見函,對於無該意見函的企業,不允許參與購買陳化糧。
四、嚴禁陳化糧運到異地加工
陳化糧異地加工是當前出現倒賣陳化糧行爲的主要原因之一。爲了防止倒賣陳化糧行爲的發生,購買企業必須將購買的陳化糧運到本企業註冊地加工,嚴禁異地加工。如果購買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與企業註冊地不在同一行政轄區,屬分支機構的,可以在該分支機構加工,但必須在參加競價銷售會前向購買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備案申請,提供該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並須在簽訂陳化糧銷售合同時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