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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由各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羣體性事件?
《決定》強調指出:“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羣體性事件,維護羣衆利益和社會穩定。”把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首次寫進黨的重要文獻,並且作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突出地擺到全黨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們黨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徵的清醒認識,充分表明了我們黨直面現實的政治勇氣。
就總體而言,當前,我國社會是和諧穩定的,總的形勢是好的。但是,必須看到,由於我國正處於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由於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的特殊歷史階段,經濟基礎和社會結構劇烈變動,利益關係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影響社會穩定的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羣體性事件面廣量大,已經成爲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最爲突出的問題。
一是重大羣體性事件接連發生,涉及面越來越廣。二是在一些羣體性事件中,出現經濟問題政治化的趨向。三是暴力對抗程度明顯增強,處置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釀成流血事件。四是境內外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千方百計地插手、利用羣體性事件,企圖煽動、製造動亂。
當前,我國重大羣體性事件之所以多發、高發,原因是多方面的。從總體上看,這是我國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發展處於關鍵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的集中反映。能否積極預防、妥善處置好羣體性事件,是對我們黨執政能力、執政水平的重大考驗。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必須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帶着對人民羣衆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各級黨委、政府要時刻牢記羣衆利益無小事的道理,始終把羣衆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設身處地地爲羣衆着想,積極主動地爲羣衆排憂解難。特別要千方百計地幫助下崗職工、失地農民、庫區移民、農民工、城鎮和農村貧困人口等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真正把預防和處置羣體性事件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繫羣衆的過程,變成疏導羣衆情緒的過程,變成爲羣衆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必須深入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針對當前一些地方羣體性事件接連發生的情況,各級黨委、政府要深入組織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力爭把羣衆心理、社會心態搞清楚,把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搞清楚,把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重點人羣搞清楚,把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重點問題搞清楚,真正對不穩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苗頭、事端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必須切實做好現場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局勢、平息事態。要堅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強制措施的原則。既要防止因使用警力和強制措施不當而激化矛盾,又要防止因警力和強制措施當用不用而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對嚴重影響社會穩定,伴有嚴重暴力行爲,如不及時果斷處置將造成更爲嚴重後果的羣體性事件,應依法果斷採取措施,堅決予以制止。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必須切實做好善後工作,堅決防止羣體性事件出現反覆。羣體性事件現場事態平息後,各級黨委、政府要組織幹部,深入有關單位中去,深入羣衆中去,做好回訪調查工作,瞭解羣衆的思想動態,瞭解已經採取措施的實際效果,特別是對羣體性事件可能出現反覆或者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的苗頭、信息,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消除在事件反覆之前。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必須精心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爲預防和處置羣體性事件營造良好氛圍。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羣衆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羣衆正確認識自己的根本利益與實現自己利益的途徑,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當前,尤其要引導羣衆學法、守法、用法,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既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又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自覺用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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