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興志的媽媽看到地上孩子的認字卡就哭的死去活來
都江堰奔馳車碾壓3歲兒童案今天(23日)進入第3天,但警方對案情還是守口如瓶。昨天孩子家屬已經正式約見律師,准備『肯定』要發生訴訟。孩子的家長並沒有透露和律師商談的細節及索賠金額,但是孩子父親表示,家屬將向肇事方和賓館同時提出索賠。
准備提起民事訴訟
昨天上午,被奔馳車碾死的3歲幼童劉興志的父母和兩位親戚來到承辦此案的都江堰市蒲陽路派出所,但是辦案警官沒有告訴他們調查的情況。孩子的父親說,警察的答復要到第7天。
前去采訪的多路記者也得到的是同樣的答案。派出所負責人一見記者第一句話就是問有沒有采訪許可,他表示如果有這個許可,什麼都可以說。而都江堰公安分局負責對外宣傳的警官依然強調現在調查還沒結束,采訪的事暫緩。
昨天上午,孩子父親說,他們已經請了律師,准備在民事方面提起訴訟。據了解,這名律師來自重慶,目前正在展開調查取證。不過具體要求賠償多少,家長表示將會和律師商談。
孩子家屬將向賓館索賠
事發後,雖然賓館方面態度積極,一直在協助受害人處理有關問題,並提供多間客房供家屬接待用,但是孩子的家屬認為,賓館方在這次事件中負有一定責任,所以會對他們提出賠償要求。據孩子的母親講,事發時國堰賓館玻璃門處有一名門童,他親眼看到孩子被兩次碾壓卻沒有制止。
對此,賓館的一名總經理助理在和家屬談話中,認為『有些事情就算制止也不可避免』。但該總經理助理也向家屬表示,如果經過相關部門認定後,賓館該承擔一定責任,賓館方不會推卸。
相關鏈接:肇事司機將以涉嫌什麼罪名逮捕?
碾死的3歲幼童的肇事司機將以涉嫌什麼罪名被逮捕?這是讀者很關注的問題之一,但是這個問題的答案要等警方調查結束纔能知曉。此前發生過的類似案例情況是怎樣的呢?
案例1
2006年4月4日,浙江臺州市黃岩雙江小區丹桂花苑發生一起蹊蹺的交通事故,一輛銀白色帕薩特轎車倒車時,撞倒一名陳姓老太太。之後,車子竟先後三次倒車,反復五次碾過了老太太的身體。目前,黃岩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肇事司機趙小程。
案例2
2006年4月10日,一輛飛桑塔納轎車在成都新津縣武陽路上,撞倒了69歲的邵國安和他7個月大的孫女。19歲的司機何羽竟倒車將仍在路上掙紮的老人活活碾死。成都市中院經開庭審理後,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何羽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律師觀點:只要喝了酒駕車都違法
對於碾死幼童劉興志的司機被查出血液中乙醇含量19.64mg/100ml的問題,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成都分所律師向東說,100毫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至80毫克的駕駛員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這是交警部們對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進行處罰的一個參考依據,並不是說,駕駛機動車前少喝點酒,酒精濃度達不到20毫克/百毫昇的『酒後』標准,就不是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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