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學費退款杭州一民辦學校遭退學糾紛.四位家長出具學校退款協議
因涉嫌詐騙,重慶立信財經專修學院法人代表楊樺於2006年12月30日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其隱瞞辦學性質,違規招收“本科”學生350多名,獲利337萬餘元的事實,隨着公安機關層層深入的調查逐漸浮出水面。而此案暴露出的一些制度和監管漏洞,則令人深思。
非法專修學院變“高校”,學生中計
19歲的謝江鬆來自貴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思渠鎮,他2006年的高考成績爲455分,在當地統招專科分數線之上。8月28日,他從鎮郵局拿到一份錄取通知書,稱他被錄取爲重慶立信財經學院本科新生。通知書落款蓋有“重慶立信財經學院錄取專用章”。
隨同錄取通知書寄來的學院簡介稱,重慶立信財經學院是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的高等院校,有6類20多個專業。
謝江鬆和家人毫不猶豫地選擇到“重慶立信財經學院”上學。爲湊足第一年學費,父母在當地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1.5萬元。謝江鬆說:“全家人不吃不喝攢三年,才能還清本金。”
上學不到一個月,謝江鬆就發現被學校騙了。學校真實名稱是“重慶立信財經專修學院”,辦學性質爲民辦專修學院,是不具備獨立招生、獨立發放文憑資格的非學歷培訓助學機構,全校只有4個專業,學生必須參加全國自學考試,才能拿到自考大專文憑。
記者採訪時,重慶立信財經專修學院副院長陳潔伊證實:該院招入的“本科”新生實際是學校與西南科技大學聯合招收的自考大專生,學校按照西南科技大學提供的《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考試計劃簡表》教學。學生需要先通過專科自考後,纔有參加本科自考的機會。
和謝江鬆同樣被騙的共有學生350多名。公安部門認定,楊樺違規招生獲得的收入爲337萬餘元。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重慶市公安局刑偵人員發現,重慶立信財經專修學院從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該校不具備合法性。
300餘萬元學費不翼而飛,肥了私囊
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學校資金已所剩無幾。
重慶市公安局文保處副處長陳曦介紹,楊樺在成立重慶立信財經專修學院的同時,還成立了“立信教育諮詢公司”和“立信教育設備公司”,兩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同爲楊樺,兩家公司的會計也是同一人——楊樺的姨妹。
審計發現,“立信教育諮詢公司”的主要業務是揮霍、轉移學費,該公司以“招生成本”爲名,從每名學生交納的6380元學費中,抽取2000元,共計100多萬元,楊樺用這筆資金購買轎車、住宅、償還個人債務。“立信教育設備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幫助楊樺洗錢:學校購買的所有教學設備都由該公司“買入”。陳曦介紹,一張200元的課桌,“立信教育設備公司”以四五百元甚至更高的價格“賣”給立信專修學院,學生學費被悄然轉移爲楊樺的個人收入。
公安部門調查還發現,楊樺將立信專修學院內的食堂、商店、網吧全部交給親友經營。親友向學校上交1000元管理費後,盈利全部歸個人所有。食堂、商店、網吧的水、電、設備購置等費用,也全由學生交納的學費支付。
300餘萬元學費就這樣悄然失蹤。
“模糊管理”產出的怪胎,政府“接盤”
被捕前,楊樺曾告訴記者,周圍不少專修學院在辦學初期都使用類似方法招生,即使被查處,也有政府“接盤”,自己可以拿錢一走了之——楊樺的話隨後得到印證:案發後,由於學校賬面上的資金已所剩無幾,重慶市教委只得組織資金墊支,向學生退款80多萬元;願意繼續讀書的學生,則由教育部門協調重慶一所高校的自考辦全部接受。
雖然立信專修學院沒有得到民政部門批准,卻持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簽發的辦學許可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民辦辦學機構必須經教育部門審批,其招生簡章和廣告,也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對此,重慶市教委分管領導說,民辦辦學機構審批門檻低,辦學者只要提出申請,證明資金實力,有一定規模的辦學場所即可獲批。
拿到“準生證”後,立信專修學院具體辦學情況即處於“兩不管”狀態:重慶市教委分管領導稱,教學、招生等日常業務的監管應由立信專修學院所處的重慶市沙坪壩區教委負責。沙坪壩區教委成職教科科長朱渝告訴記者,中職以上學歷的民辦學校由省一級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立信專修學院不屬於區教委管理權限範圍。
市區兩級教委對立信專修學院的“模糊管理”,給了楊樺可乘之機,他告訴記者,每年招生前期,重慶市教委會發出通知,要求各學校嚴格招生紀律,將招生簡章等送至教委審覈。學校從來沒有照做,重慶市教委沒有追究學校責任,也未乾涉過學校的違規招生行爲。
沒有監管、不需審覈,楊樺借民辦辦學機構之“殼”撈錢的計劃得以順利實施。案發前,他正在籌辦另一所“民辦高校”。
|